《西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通过国家技术审核

15.11.2018  10:03

日前,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生态保护红线部际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对《西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进行了审核。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自然资源部副部长赵龙主持会议,西藏自治区副主席张永泽同志出席会议。生态保护红线部际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生态保护红线专家委员会专家,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等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西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符合《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要求,会议原则通过《划定方案》审核。

西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包含了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极敏感脆弱区,涵盖了各类保护地,构成了以藏北高原和藏西北山地生态安全屏障区、藏南及喜马拉雅中段生态安全屏障区藏东南和藏东生态屏障区为主体的“三屏十区”生态保护红线空间分布格局,符合西藏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突出了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将有效支撑西藏生态安全屏障构建,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西藏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