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对2017年度环境保护考核不合格县区进行集体约谈

15.11.2018  10:03

9月26日,自治区副主席张永泽主持召开2017年度自治区环境保护考核集体约谈会议,对10个不合格县(区)政府和行政区域内不合格县(区)达到20%以上的市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集体约谈。

约谈会议通报了2017年度全区环境保护考核不合格县(区)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被约谈的地(市)、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约谈指出,2017年度环境保护考核发现,个别地市、县(区)党委、政府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仍然存在重视不够、责任不实、措施不力等突出问题,与中央和区党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张永泽同志强调,党中央高度重视西藏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县域环境保护考核作为推进美丽西藏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突出考核成果运用,落实约谈措施,确保考核成效。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局高度,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努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一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用以对党绝对忠诚的实际行动,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新水平。二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对贯彻落实中央、区党委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执行不到位、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不力、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要严格问责、终身追责。三要聚焦突出问题,狠抓整改落实。要把考核通报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统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梳理,举一反三,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推动问题整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四要突出重点工作,提升履职水平。要按照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部署要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加强环保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三线一单”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设,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高海拔地区生态搬迁、重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谋划、自治区重点项目环境监管与服务、县级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工作。

通过对环境保护考核不合格县区集体约谈,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充分展示了自治区坚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一贯态度和坚定意志。自治区修订《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办法》,将进一步强化考核引领,切实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指挥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