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零点整西藏自治区与全国同步推开营改增试点

03.05.2016  10:52

本网拉萨5月1日讯(记者 王晓莉)5月1日零点整,在拉萨市国税局西城税务分局顺利开出了我区首张营改增不动产经营租赁业增值税发票,标志着我区同全国一道全面推开了营改增试点工作。

据了解,为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自治区国税局专门开展了“零点行动”。零点整,个体企业杨燕在西城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开出了第一张不动产经营租赁业增值税发票,发票金额2.856万元。随后,全区6个地(市)国税局及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也陆续开出了当地第一张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增值税发票。

自治区国税局局长胡苏华告诉记者,我区国税系统在已完成“3+7”行业营改增试点的基础上,在不到两个月的准备时间里,以非比寻常的决心和干劲、过硬的措施和工作成效,全区广大税务干部锐意进取、迎难而上,确保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在5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

“为提高办税效率,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助力我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一步,我区国税部门将推出更多营改增纳税服务内容,继续开设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绿色通道,开展导税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和提醒服务。”自治区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赵龙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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