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公布双节期间旅游投诉受理电话

21.02.2015  11:58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了解到,为确保西藏“双节”期间旅游市场安全、文明、有序,为广大进藏游客营造良好的节日旅游环境,近日,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交通、公安、安监、消防、食品药品、质监、物价、文物等部门,对拉萨市区部分星级酒店、旅游汽车公司、A级景区、旅行社等涉旅单位、企业,进行了节日旅游市场大检查。

  截至目前,已检查11家涉旅单位、企业,覆盖旅游“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检查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旅游交通安全为主,检查中,联合检查组各成员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受检单位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此次检查总体情况良好,但部分企业仍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对此,联合检查组以书面形式提出了整改要求。

  据了解,下一步,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节日旅游投诉受理,同时不定期对旅游市场进行突击检查,确保节日期间旅游市场安全、文明、有序。

  春节、藏历新年期间,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进藏游客在选择旅行社和旅游线路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合同,理性消费,此外还应尽量避免前往人流密集区域。

  记者了解到,各地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旅游投诉受理电话已公布。拉 萨 市:0891-6324691;日 喀 则 市:0892-8821226;山 南 地 区:0893-7833189;林 芝 地 区:0894-5833188;昌 都 市:0895-4828716;那 曲 地 区:0896-3826473或0896-3822991;阿 里 地 区:0897-2821144。西藏自治区旅游执法总队负责对全区旅游质量监督工作进行督导,如旅客对各地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所处理投诉存有异议或不满,请联系(0891-6834193)。

 

(责编:郭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