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明政治纪律 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7.03.2015  18:21

 

在全区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5年3月23日) 尚凤英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区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区纪委六次全会和国家工商总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 下面,我代表区局党委作工作报告。 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4年,全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区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和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狠抓“两个责任”,强化监督制约,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目标,以政治纪律、作风建设等为重点,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工商深化改革、职能转变等措施落实到位,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严明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全系统干部职工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坚定政治立场。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 全系统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干部的政治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和督促干部职工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加强干部反分裂斗争教育,禁止党员干部出境参加十四世达赖集团“法会”,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区党委保持一致,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增强民族团结。 二是贯彻落实维稳措施,确保工商系统“三不出”。 全系统坚决落实区党委维稳工作决策部署,遵守和执行反分裂斗争纪律,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多次召开全系统维稳视频会议,安排部署维稳措施,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反恐维稳阶段值班安保工作督查方案》、《西藏自治区工商局“萨嘎达瓦”宗教活动期间干部职工管理办法》,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全区市场的安定和谐,确保工商系统“三不出”。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全系统围绕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视频会议和区党委印发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切实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 区局党委认真贯彻中央和区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各地市局党组主动担当,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进一步落实,逐步健全和完善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 二是专题研究部署,落实工作任务。 系统各级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去年,召开专题会议27次,区局党委一把手听取党风廉政工作专题汇报20余次,开展党风党纪教育30余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9次,同时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讲党课,打牢了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 三是检查验收,进行考核。 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由区局领导带队组成考核小组,对各地市工商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山南地区、日喀则市、阿里地区工商局获得前三名的荣誉称号。 (三)加强作风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全系统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 一是 各级工商部门严抓重要节点,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认真落实关于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和用公款相互宴请等方面的纪律要求,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行查处,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是 坚决惩治人为设置障碍、吃拿卡要、损害群众利益等腐败问题,制定并认真执行《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廉洁从政暂行规定》、《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纪律规定》,切实解决和防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工作推诿、刁难服务对象等问题。 三是 开展三公经费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在七地市局自查的基础上,分别对拉萨、山南、日喀则三个地市局进行了抽查。全系统“三公”经费与2013年同期相比减少了20.45%。 四是 以开展强基惠民活动为抓手,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全系统选派117名干部入驻23个村(居)委会,围绕强基惠民“五项任务”,共走访群众4957户,开展感党恩教育123次;慰问农牧民群众12335人次,发放慰问金79.07万元;办实事好事129件,协调落实项目37个,投入资金272.32万元。深入驻村点慰问驻村队员并指导驻村工作的局领导达24人次,指导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转变作风。 (四)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 以权力运行轨迹为脉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 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完善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管理等8项制度,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党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为工商干部廉洁从政提供遵循。 二是 深化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防控管理,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把监督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资金管理权、人事管理权等“四权”和防范权力行使中存在的廉政风险摆上突出位置进行谋划,努力提高监管效率和防范效能。制定了《自治区工商系统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实施细则》、《自治区工商局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职权目录一览表》,有效预防权力运行风险。 三是 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程序和原则选用领导干部,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征求区纪委意见。对43名新提任、交流的县处级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对10名新提任、交流的主要领导进行了单独廉政谈话,约谈各地市工商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廉洁从政打牢基础。 四是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根据督查工作计划和安排,有针对性地对本系统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以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不定期抽查或全面检查,做到开展督查有部署,督查结果有通报,整改单位有措施,去年,开展专项督查18次,明察暗访5次,印发督查通报23期。通过督查,全系统制度执行和工作落实力度明显增强。同时在西藏日报、西藏商报、西藏工商杂志、西藏工商门户网站、西藏纪检监察网站等媒体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拓宽监督的渠道,针对群众举报的问题,通过警示教育、诫勉纠错和责令整改等手段,对存在风险表现的个人进行告诫,对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实施超前处置,及时纠正偏差,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腐败行为。 (五)加大执纪问责,强化反腐力度。 适应形势要求,加强信访的管理和查办工作,加大问责力度。 一是规范信访举报受理工作。 积极探索信访工作机制,确定专人负责,实行案件管理“一口入”,细化登记、批转、交办、初核、反馈、结案等环节的要求,明确初核、立案、暂存、留存、了结的处置标准及程序,防止线索处置随意化。2014年,共收到来信来访21件,其中上级转办9件,群众来访12件,办结率达100%。 二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 。坚持执纪问责,对违反纪律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对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行政不作为、违法行政等问题及时调查核实,严肃问责处理。去年,对系统34人采取行政处分、降职、调整工作岗位、责令公开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方式问责。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区工商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认识不深刻;有的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纪检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然存在。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 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八届区纪委六次全会和国家工商总局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议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坚决惩治腐败行为,为深化改革、加快职能转变,建设法治工商提供有力保证。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各级工商部门必须坚定不移地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守责任担当,推进全系统落实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 一是 突出政治纪律教育这个重点,把政治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中,经常提醒,打招呼,督促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在思想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在反对分裂、维护稳定这个原则问题上,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认识统一、表里如一、态度坚决、步调一致。 二是 打牢组织纪律教育这个基础,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组织观念和组织纪律性,强化“四个服从”意识,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得超越权限办事。 三是 严格执纪问责。要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维护中央和区党委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严肃查处在反分裂斗争和维稳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确保区党委维稳十项措施落到实处。严格执行“两个处分规定”,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坚决纠正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现象,对不敢抓不敢管、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领导干部,坚决采取组织措施。加强巡视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今年,区局将对工商系统开展巡视,突出重点监督对象、重点监督内容、重点监督部门,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实行整改情况“双公开”,接受党内和社会的监督。 (二)全面推进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主体责任的落实,要以“三抓”为措施,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 抓责任意识。要认真落实区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穿于各项工作中,狠抓工作部署,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基层党组织,贯穿于党建工作各个方面。要在巩固区局落实主体责任成果基础上,把责任落实到各地市局、机关各处室和各党支部。 二是 抓制度健全。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源头预防腐败问题。各地市工商局、机关各部门要结合新时期工商工作,在前几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提出防控措施,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 抓检查考核。建立科学的责任考核标准,定期考核。坚持日常检查考核和年度检查考核相结合,要重点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不合格的,要进行约谈,检查考核结果在全系统通报。 (三)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坚持不懈纠正“四风”。 全系统要以中央和区党委关于深化“四风”整治方面的部署要求,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坚持从严、从紧、从细,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持续发力、抓出习惯、抓出常态。 一是 领导干部要作表率。工商系统的作风建设,首先要从领导机关做起,从区局做起,一级做给一级看,以上率下。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有关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学会和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约束自己、激励自己的动力。 二是 继续抓重要节点,看住重要节假日;继续抓重点问题,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问题;大力整治变相违规收费、乱摊派、收红包、收购物卡、吃拿卡要等问题;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和全区工商系统廉洁从政暂行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节约开支,降低行政成本。要建全机制,把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固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四)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要“紧紧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这个目标,治病树、拔烂树”。系统各级要结合自身特点,突出纪律审查重点,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营造“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氛围。 一是 围绕“不想腐”,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净化政治生态,营造良好环境。进行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阐明违纪违法之“害”,以案示警明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二是 围绕“不能腐”。建立健全年度报告、评议、“三谈两述”、约谈、巡视五项制度,堵塞漏洞,通过制度创新,编织好不能腐的制度“笼子”,把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 三是 围绕“不敢腐”,加大惩治力度,进一步强化震慑作用。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今年,尤其要突出问责,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完善责任追究措施。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不力,发生问题不报告的部门和单位,既要严肃处理违纪者本人,也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五)完善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紧紧围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监督检查。 一是 根据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完善工商系统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并严格贯彻执行。二 推进行政审批监督工作。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建立统一规范登记注册程序,做到标准化运行,防控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放权限权,减少权力寻租空间。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工商系统登记注册纪律规定》,实行审批程序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办事流程,公开举报邮箱和投诉电话,加大违规审批、违纪审批、违法审批等过错行为追究与处罚的力度,真正做到从制度上规范审批行为。 三是 规范依法行政行为。继续推进“法治工商”建设,实行工商部门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制度,完善统一规范的行政执法程序,确保行政执法在规范的框架内运作,对行政执法工作要实行有效监督,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等行为。按照减少层次、优化流程、提高效能、方便办事的原则,公开工商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使服务对象对具体责任人、权力行使依据、工作职责范围、办事程序、时限等内容一目了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六)全面推进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纪检监察机关有权必有责、责任要担当。纪检工作人员不是荣誉,是职务、更是责任担当,必须干干净净做人、兢兢业业为党工作。 一是 进一步解决组织形式转变后思想认识的深化和工作的到位问题,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问题。 二是 纪检监察专(兼)职干部要心存敬畏和戒惧,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强化自身监督,坚决查处纪检监察专(兼)职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防止“灯下黑”,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为我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为商事制度改革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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