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151个集体和209人获“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

29.09.2017  23:51

  中国西藏网讯 9月28日上午,2017年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拉萨举行,授予拉萨市委办公厅等151个集体“2017年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扎桑拉姆等209人“2017年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司长宋全同志莅临会议并宣读了国家民委的贺电。 

  获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吴英杰在会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倾注大量心血,多次深入民族地区调研,体察民族地区群众安危冷暖,先后召开一系列重要会议并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研究部署民族工作力度之大、频次之高、涉及面之广、阐述之深,都是前所未有的。在庆祝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之际,总书记专门为西藏作出了“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包含着对西藏各族干部群众的无限关爱和殷切希望,这些都为做好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吴英杰强调,西藏是一个边疆民族地区,又处于反分裂斗争的前沿。做好民族工作,是关系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的大事,是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关系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大事。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各族人民大团结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在千百年的历史进程中,各民族始终携手并肩、团结奋斗,共同开发、保卫、建设着祖国西南边陲这块辽阔美丽的疆土,创造了西藏悠久的历史。西藏的历史,就是各族人民共同抵御外辱、共同艰苦奋斗、共同开发建设的历史。

  吴英杰强调,当前我区正处在保持持续稳定和全面稳定、走向长治久安的关键阶段,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阶段,加紧生态功能区建设、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重要阶段,着力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和能力的巩固提升阶段。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始终牢记总书记“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把各族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凝聚起来,同心同德为推进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好中国梦的西藏篇章而奋斗。

  吴英杰还就涉及西藏民族工作的一些重大问题提出要求:要准确把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科学内涵;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坚定不移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要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会上,受表彰的四位代表讲述了自身用心用情演绎民族团结大爱、彰显民族团结正能量的典型事迹。受表彰的阿里地区改则县个体商户艾合麦提江•艾萨(维吾尔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获得“2017年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奖很高兴,回去后一定会将这次会议精神传达给身边的人,带动身边的维、藏、汉同胞一起互帮互助,共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中国西藏网 图、文/贾华加)

(责编: 苏文彦 陈濛濛)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