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农牧民产妇生活补助金提高到500元

31.05.2015  19:45

  2014年,拉萨市八县(区)的农牧民、居民户籍孕产妇,在医院住院分娩的孕妇顺产可享受100元的补助金、剖腹产补助金为300元,家庭贫困的孕产妇补助金为300元。

  在今年2月开始实施的《2015年拉萨市农牧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方案》,将拉萨市八县(区)的农牧民、居民中在医院住院分娩的孕妇生活补助统一提高到了每人500元的标准。

 

(责编:郭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