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两党员酒驾被抄告纪检部门

21.07.2016  21:30

  拉萨交警部门7月20日通报12名“酒司机”名单,其中2名为中共党员。依照《关于对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抄告制度的通知》,交警部门将依法对该2人的行为抄告纪检部门及其所在单位。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拉萨交警部门共向社会曝光29名“酒司机”,其中1名未到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依法进行网上追逃。

  为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拉萨市道路交通畅通有序,严厉打击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7月20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了“酒驾”专项整治通报会,通报了12名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醉酒驾驶员,其中2名“酒司机”因是中共党员将被抄告移交到纪检部门,他们涉嫌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也将被通报给其所在单位。

   酒后头晕 他仍旧开车上路

  6月1日晚11时,王某与朋友聚会时,喝了一些白酒后驾车上路,被正在路上检查的民警抓个正着。“当时喝完酒,自己觉得头有点晕,但是还是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了。”王某说。记者了解到,王某被查后,交警将其带到执法流动车上进行酒精吹气测试,经酒精吹气测试结果为16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规定,民警依法带其至医院抽血检测,王某血液样品中的乙醇浓度为148.3mg/100m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王某因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资格证。

  7月20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了“酒驾”专项整治通报会,通报了王某等人的行为。据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次仁多吉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12名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驾驶员将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诉讼;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即日起算。

  在通报会上,12名涉嫌醉酒驾驶的驾驶员签订了立案通知书和取保候审决定书。执法人员告知他们取保候审期间须遵守的有关规定: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名单中“酒司机” 有2名是中共党员

  “此次通报的12名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驾驶员,其中有2名是第一批通报的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驾驶员。”据次仁多吉说,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曝光后,7月1日前,该2名驾驶员王某和许某来到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投案。“之前,我们共在各大媒体曝光了3名未投案自首的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驾驶员,至今仍有1名驾驶员未到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将在网上对该驾驶员展开追逃。”据悉,截至目前,加之前两批名单,拉萨交警部门今年共向社会曝光29名“酒司机”。

  据现场执法人员介绍,此次通报的12名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驾驶员中有2名为中共党员。“根据近日下发的《关于对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抄告制度的通知》,这2名党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行为将被抄告移送到纪检部门及其所在单位。”次仁多吉说,自7月1日起,交警部门在检查中只要发现涉嫌酒驾、醉驾等驾驶员,执法人员首先询问、调查其政治面貌。

  据了解,自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以来,拉萨市区涉嫌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案件减少了60%至70%,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件也明显减少,严查酒驾、醉驾专项集中整治取得了短时性成果。

  “近日,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集中开庭,公开审理了今年第一批7起危险驾驶案。最后,这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个月至五个月不等的拘役及1000元罚款。”次仁多吉提醒广大驾驶员,一定要以此为戒,千万不要酒后驾车,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次仁多吉还提醒道,在开车时,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因图方便、逞强好胜、爱面子等,而触碰法律的底线。  

(责编: 李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