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西藏将建3.4万余套安居房

25.12.2015  09:19

为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明年开春后尽早开工建设,经报请自治区政府同意,2015年10月底,自治区住建厅会同有关部门向国家有关部委上报了西藏2016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并于近日提前下达了全区2016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记者了解到,2016年,西藏计划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住房34106套。

符合条件县区

可优先安排新的项目计划

自治区住建厅住房保障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自治区住建厅日前下达的全区2016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34106套(含支持日喀则“4·25”地震灾后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4000套和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9200户)住房中,新建、购买公共租赁住房7000套,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周转房)6000套;改造城镇棚房区(危旧房)19000户;改造林区棚户区(危旧房)2106户。

该负责人介绍,2016年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中,对2015年项目开工建设进度快、已建成项目入住率较高、实际需求较大且已完成项目选址、土地征用等前置手续的县区将优先安排;对2015年当年尚未完成开工建设任务或没有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以及已建成项目入住率达不到90%以上的县区,不得安排新的项目计划。“在棚户区改造方面,各地市将按照2016年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和当地实际需求情况,采用改建、新建或货币化安置的方式组织实施。对已开始实施并列入后续实施的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实行开发性改造或拆迁安置的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有贷款融资计划、已完善前期工作以及地方配套资金有着落的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优先安排;对2015年尚未完成当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建设任务的,不安排新的改造计划。” 该负责人说。

与此同时,自治区住建厅还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提前下达了自治区财政预算内资金2016年度新建周转房项目计划2614套,安排建设资金6亿元。项目安排向基层倾斜,在地市级考虑组团式援藏工作适当安排周转房(公寓楼)建设计划外,原则上先期重点安排在高寒高海拔偏远县。

12亿补助资金

已提前下达到各地市

记者获悉,在提前下达全区2016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的同时,日前,自治区财政厅还会同自治区住建厅,将项目建设第一批补助资金12亿元提前下发到了各地市,之后将按工程进度和有关补助标准分期分批下达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当地政府通过地方财政预算安排、对口援藏资金、受益企业(单位)出资、个人自筹、市场开发和信贷融资等方式多渠道筹集。

自治区住建厅要求各地市在20个工作日内把建设计划分解下达到各县(区)和具体项目实施方,并充分利用冬季停工的有利时机,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同级审批”原则,优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期限,务必于明年4月30日前完成规划选址、征地、环评、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初设及概算批复、招投标等各项前期审批手续,确保明年6月底前全面开工,年内基本建成。另外,自治区住建厅还要求,小区配套基础设施要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批概、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在城镇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项目方面,自治区住建厅要求各地市于2016年4月底前将本地实施方案、项目计划、初步设计及有关前期工作审批文件材料报自治区住建厅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会同财政部门密切跟踪计划执行情况,落实城镇棚户区(危旧房)项目改造月报制度,各地市每月5日前要上报本地市改造项目进展。

(责编: 郭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