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18周岁在校孤儿可领保障金

05.04.2015  13:35

  为明确西藏成年孤儿基本保障政策,使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融入社会,日前,西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西藏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该《通知》指出,自2015年1月1日起,西藏将继续为18周岁成年在校就读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直至其毕业后停发。

  同时,该《通知》还明确了为具有劳动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孤儿发放一次性补助费,确保其顺利融入社会,切实解决融入社会后面临的住房租赁、吃饭等生活开支问题。此类孤儿补助费由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按照现行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一次性发放6个月基本生活补助资金;明确了为不具备劳动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成年孤儿,由户籍地民政部门根据此类孤儿户籍情况实施分类救助,属于城镇户籍的按城市“三无”对象有关政策妥善安置,属于农村户籍的纳入五保供养范畴,并享受五保供养有关待遇。

  据悉,所需经费都按照孤儿户籍地,由自治区、地(市)、县(区)以8︰1︰1的比例分级承担。

  原标题:西藏18周岁在校孤儿可领保障金

  (责编:翟新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