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推动大众创业政策出台 将重点支持太阳能光伏、天然饮用水等行业

21.03.2016  09:34

记者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近日,我区出台了《关于推进西藏科技长足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悉,这是我区首次出台的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纲领性、指导性、系统性、普惠性政策文件。《意见》从培育创业创新主体、打造创业创新载体、强化智力支撑、优化政策服务、强化组织保障等五个方面细化了24条政策措施,旨在充分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努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企业、科技人员、大学生、农牧民

他们都是培育对象

意见》指出,要加大对企业、科技人员、大学生、农牧民等群体的创业创新支持力度,但同时又有不同侧重,对企业要引导促进其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对科技人员支持其通过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对企业进行升级改造;对大学生要加强创新教育,鼓励其多参加创新实践;对农牧民则首先提高其创业创新技能。

记者了解到,“十二五”期间,针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需求,科技部门实施了青稞、饲草、藏药、金牦牛、金太阳、生态等8个科技重大专项。此次《意见》出台也特别提到其中一些行业。《意见》指出,在企业方面,今后重点支持高原特色农牧业、太阳能光伏、天然饮用水等行业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建立研发平台、培养研发团队;引导企业牵头、产学研合作建立特色优势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重点特色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装备和标准的研发攻关。

在科研人员方面,《意见》指出要探索建立科技人员创业创新的利益保障制度和管理机制,支持科研机构等改革科研人员薪金和岗位管理制度,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在科研人员中间积极推广新型研发组织模式,如众包、云设计等。“我们也鼓励科研人员带着科研项目在我区自己创办企业。”据自治区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该厅还将同有关部门一起落实好引进人才科研补助费、薪酬待遇、职务待遇等优惠政策,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到我区创业创新。

意见》指出,今后将在各个方面鼓励大学生创业创新,包括设置大学生创业创新教育课程、设立大学生创业创新社团,建立大学生创业见习基地、科技创业实习基地、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创业示范基地等等。同时,鼓励社会各类资本投资大学生创业创新项目,支持各类社会化、市场化专业服务机构及社团组织为大学生创业创新提供财务、法律、训练平台等专业服务。

“探索建立乡镇、社区创业服务机构,提高‘草根’创业的成功率。”《意见》指出,培育农牧民创业创新主体,首先要建立农牧民科技特派员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培养一批农牧民科技特派员创业带头人;并鼓励有技能的农牧民带头建立专业技术合作组织、经济实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

依托“互联网+”等

推动各行业创新机制

意见》提出,要研究建立一批西藏特色产业“双创”基地,同时建立创业创新政策集中发布平台,完善专业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加强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鼓励企业建立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的技术转移平台;加快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文献、科学数据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等。

同时,还要加强科技基础平台建设,推进科技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记者了解到,刚过去的“十二五”,我区共建成3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1个国家级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化基地、1个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2个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成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3个、科技基础条件平台6个、行业创新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9个……

对此,该负责人介绍,根据《意见》,今后,这些科技园区和产业基地、成果转化基地等将被建设成集技术创新、成果推广、创业培训为一体的综合平台。

意见》首次提出要发展“互联网+”创业创新平台,即发展和利用“互联网+”网络创新体系,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探索建成西藏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支撑平台;搭建各类创业创新对话交流平台,重点发展特色优势领域众创空间和网络众创平台,实现创新与创业、创业与就业、线上与线下互动互补。

该负责人介绍,今后将依托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孵化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养一批具有创业创新素质和现代管理能力的企业家,另外,还将修订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条件和标准,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规模和支持范围。“截至‘十二五’末,我区共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4家,自治区级科技型中小企业44家,孵化科技型企业60家。”该负责人透露。

优化6类政策

最大限度释放创业创新活力

记者了解到,作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顶层设计,《意见》提出了推进科技体制机制创新、优化财税扶持政策、优化金融扶持政策、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深化商事改革制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6个方面的政策设计,有几十项具体政策举措,亮点颇多,含金量很高,有不少创新性举措,例如,在工商注册领域,《意见》提出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为创业创新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记服务。在知识产权政策方面,《意见》提出,要研究商业模式等新形态知识产权的保护办法,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交易;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开展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

该负责人介绍,融资问题是创业创新面临的最突出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意见》要求完善创业创新担保贷款政策,出台小微金融服务考核办法,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力度;同时建立政府引导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支持初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风险投资机制,建立科技风险投资保证基金、财政担保基金等,研究试点科技保险制度。

财税政策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大自治区财政对创业创新的投入,落实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逐步将财政对企业的技术创新投入转变为以普惠性财税政策为主。同时,安排各类支持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资金,研究设立自治区创业基金,扶持创业创新发展;探索创业券、创新券等创业创新公共服务新模式等。

“在《意见》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将积极探索下放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管理权,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互动。支持科研院所和大学的技术成果产业化。”该负责人介绍道。

(责编: 郭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