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省区共同健全藏药质量标准体系建设

17.08.2016  11:36

近日,国家药典委员会在昆明召开藏药质量标准协调会议,成立第二届藏药质量标准协调委员会,由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自治区食药监管局”)副局长宇飞任委员会主任,青海、甘肃、四川、云南、西藏五省区食药监局、检测院(所)和中检院中药民族药所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自治区食药监管局。

“健全标准体系建设,是实现藏药质量安全稳定可控,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杜绝藏药安全风险的前提,为藏医药事业和藏药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科技支撑,提高行业竞争力。”自治区食药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自治区食药监管局正在着手建立协调委员会组织框架、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等,并提出“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先熟后生,规划在前、常用优先、逐步提高”的藏药质量标准建设总体工作思路。国家食药监总局将在西藏召开“藏药注册管理工作座谈会”。10月份,自治区食药监管局还将召开“第二届藏药质量标准协调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目前,五大藏区对藏药质量标准提高工作存在很多共性问题,诸如实验样品收集困难、药材基源差异、现行标准问题多等等。新一届藏药质量标准协调委员会的成立,有利于发挥协调功能,强化藏药标准工作协调机制,探索建立开放式的标准研究模式,满足标准提高的技术要求。

(责编: 郭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