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今年新增9位百岁老人 五保老人每年可领到5370元补贴

11.12.2015  14:14

随着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敬老爱老的社会风气日益浓厚,各级政府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百岁老人相比去年多出9人

经拉萨市民政局老龄办核查统计,截至目前,拉萨市55周岁以上老人有46877人,60周岁以上老人有33750人。2015年度全市(含内地各办事处和各大寺庙)80周岁以上老人共有4601人,其中:80—89岁老人有4094人;90-99岁高龄老人有482人;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有25人。2014年度全市80周岁以上老人共有4609人,其中:80—89岁老人有4161人;90-99岁高龄老人有432人;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有16人。去年共发放健康补贴费2215650元。相比2014年,2015年度80周岁以上老人人数相对减少8人,但90-99周岁高龄老人明显增加,百岁老人也比去年多出9人。

五保供养每年人均5370元

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家庭赡养与抚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参与社会发展、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详细的规定。

记者从拉萨市民政局救助科了解到,目前,拉萨市共有五保集中供养服务中心8所,农村五保对象1260人,其中,拉萨市城关区46人,堆龙德庆县175人,达孜县134人,林周县156人,墨竹工卡县286人,曲水县213人,当雄县96人,尼木县154人,集中供养率达到83.8%,意愿集中供养率达到100%;五保供养标准年人均达到5370元,高出全区供养标准970元,其中拉萨市城关区、墨竹工卡县年人均可达10000元,堆龙德庆县可达8000元。考虑到尼木县和当雄县海拔较高,气候较为恶劣,不适宜老人居住等情况,拉萨市决定将尼木、当雄、堆龙德庆县三县社会福利院合并建设于堆龙德庆县羊达乡中心小学东北侧。该项目于2014年5月开工建设,2015年7月完工,可集中供养400多位老人。

除此之外,据拉萨市民政局老龄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保证老年人晚年生活安心舒适,老有所乐。根据《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关于高龄老人健康补贴费发放办法的通知》文件,向高龄老人发放健康补贴费。其中分为三个年龄段,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年45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年75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年1200元。

除了发放高龄老人健康补贴,拉萨市民政局老龄办将每年10月定为“敬老月”,邀请城关区老人文艺队进行慰问演出。每年举行为期两天的老年人运动会,并邀请西藏大学医学院教授每年举办一到两次老年人保健讲座等等。

(责编: 郭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