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连续三年获“撤地设市”

02.09.2016  15:06

西藏官方日前公布,继日喀则、山南等地“撤地设市”成功后,那曲成为西藏第五个进入“撤地设市”议程的地区。

中国国务院今年1月批复,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撤地设市”。至此,西藏包括日喀则、昌都、林芝在内,已连续三年有地区行署获国务院“撤地设市”批复。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目前仅剩下十余个地区未撤地建市,而且多位于边疆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中国社科院援藏干部、西藏社科院副研究员周勇表示,与内地上世纪80年代以来城市改革的思路相同,边疆地区的撤地设市也是围绕目前新一轮城镇化的思路展开。“从西藏之前几个地区撤地设市的效果来看,效果非常显著,昌都等地经济发展更快了,城市设施大进步。”

“地区”这一概念始于民国时期,新中国成立后沿用。因其作为省、自治区政府的派出机构,无地方实际的行政机构设置,是只介于省级和县级之间的准行政区。

周勇说,“撤地设市”后,地级市作为一级政府,有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其最核心最关键的变化就是可自主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决策等方面有了更多自主权。同时,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将贯穿于撤地设市全过程,如简政放权、三公经费控制、优化行政资源配置。

1993年5月,国务院同意民政部《关于调整设市标准的报告》。该报告提到县级市升级为地级市须具备国内生产总值在25亿元人民币以上;第三产业产值超过第一产业,并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35%以上等要求。

“近年来那曲地区经济快速发展,这为‘撤地设市’奠定了基础。”周勇称,西藏各地纷纷“撤地设市”,则进一步凸显西藏近年来经济取得了快速发展。

据悉,2015年西藏全区生产总值突破1000亿元人民币,并连续23年保持两位数增长。今年上半年,在中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西藏继续保持超10%的增长,位列全中国各省区市前茅。

周勇还表示,对于西藏而言,行政改革上的撤地设市,是助推西藏经济发展与城镇化建设、纳入“一带一路”大战略的必然选择。

(责编: 郭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