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93号汽油今起每升下降一毛二

22.07.2016  09:40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信息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从7月22日零时起降低全区成品油销售价格。

拉萨价区97号汽油每吨由9596.98元下调为9422.00元,每公升由7.13元下调为7.00元;93号汽油每吨由9085.50元下调为8923.98元,每公升由6.75元下调为6.63元;90号汽油每吨由8574.02元下调为8412.50元,每公升由6.37元下调为6.25元。

昌都价区97号汽油每吨由10916.06元下调为10741.08元,每公升由8.11元下调为7.98元;93号汽油每吨由10323.82元下调为10162.30元,每公升由7.67元下调为7.55元;90号汽油每吨由9745.04元下调为9583.52元,每公升由7.24元下调为7.12元。

阿里价区97号汽油每吨由11441.00元下调为11266.02元,每公升由8.50元下调为8.37元;93号汽油每吨由10821.84元下调为10660.32元,每公升由8.04元下调为7.92元;90号汽油每吨由10216.14元下调为10054.62元,每公升由7.59元下调为7.47元。

自治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降低后的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此价格之内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各社会加油站要严格执行规定的零售价格,不得擅自突破规定水平。

(责编: 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