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拟对拉萨、日喀则 、山南、林芝市人民医院、自治区妇幼保健医院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拉萨市人民医院新增 1台(DSA)项目 | 医院医技楼一层 | 拉萨市 人民医院 | 五家医院医技楼拟建一个介入手术室,并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项目 | 医院整体建设环评报告书做了公众参与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落实,接受监督管理。 | DSA机房在经实体屏蔽后,对机房外辐射工作人员和周围公众的环境影响较小,同时在开展介入工作时,在采取有效的辐射防护措施和院方良好的管理情况下,辐射工作人员的年有效剂量可以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
日喀则市人民医院新增 1台(DSA)项目 | 医院门急诊医技楼一层 | 日喀则市人民医院新院区 | ||||
山南市人民医院新增 (DSA)项目 | 医院东侧介入中心 | 山南市 人民医院 | ||||
林芝市人民医院新增2台 (DSA)项目 | 医院医技楼一层 | 林芝市 人民医院 | ||||
区妇幼保健院新增 (DSA)项目 | 医院第一 住院楼三层 | 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区妇产儿童医院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报批稿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23日至2018年12月30日。
联系人: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辐射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0891-6849036 传真:0891-6849035 通讯地址:拉萨市金珠中路26号 邮编:850000
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按照相关条款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提出主张有关权利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