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藏高原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白皮书情况介绍

20.07.2018  18:00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西藏确定为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提出了坚持生态保护第一,把发展建立在生态安全基础上,确保生态环境良好的总体要求。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就安排了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有25个、409亿元。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做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和“保护好青藏高原的生态环境就是对中华民族最大的贡献”的重要指示,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全区工作的“三件大事”“三条底线”,作为关系国家全局和西藏长远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用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力的措施,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先后出台《关于建设美丽西藏的意见》《关于着力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确立生态环境优美、生态经济发达、生态家园舒适、生态制度完善、人与自然和谐等五大目标,提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大力促进绿色发展、强化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保持环境质量持续良好、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强生态文明监管能力建设、大力培育生态文化等七大任务。先后颁布实施了《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等60多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内容基本涵盖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各个领域。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将坚定不移建设美丽西藏作为全区四大重点工作之一进行了全面部署。

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切实把保护生态作为底线、红线、高压线。颁布实施西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探索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设定并严守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资源消耗上线,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立足于生态和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禁止和限制发展重污染工业,加强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保护,促进了天然饮用水、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工业、清洁能源、旅游等产业的绿色发展。严格环境准入条件,杜绝环境污染重、生态影响大的项目进入西藏。严格执行开发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自治区政府“一支笔”审批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 只要是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即使是挖金子我们也不要。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强化在各类开发建设活动过程中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执法监管力度,在重大建设项目中派驻环境监察员,推行生态监察和环境监理制度,确保将开发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全面禁止开采砂金、沙铁矿。

深入实施国务院批准的《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目前累计落实资金95.7亿元,完成规划投资的62%。着力实施了退牧还草、湿地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等3大类10项重点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取得了明显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与此同时,国家实施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将涉及自治区1011.27万公顷的公益林纳入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实施草场禁牧1.3亿亩,2016年末牲畜存栏数较2010年末减少518万只绵羊单位。进一步促进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设立20亿元绿色发展基金,助推清洁绿色产业发展。强化环保考核引导,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正确处理保护生态和富民利民的关系,累计落实各类生态补偿资金296.3亿元。开发生态保护岗位70万个,年人均补助3500元,让更多群众吃上“生态饭”。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投资5.95亿元实施102个城镇集中式和3300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地市所在地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县城及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4.1%。实施了5467个行政村人居环境建设。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目前,拉萨市通过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验收,山南市、林芝市、日喀则市纳入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已命名自治区级生态村1924个、生态乡镇173个、生态县10个。林芝市巴宜区评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有力地促进了宜居环境建设和绿色发展。

出台了《西藏自治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目前西藏自治区已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47处,总面积达到41.22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4.35%,生态功能保护区22个(国家级1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3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4个,国家森林公园9个,国家湿地公园10个,地质公园4个(国家级3个),各类湿地保护区(地)24处(面积达430.80万公顷,占西藏自然湿地的66%),初步形成了一个类型比较齐全、分布比较合理的生态保护网络体系。

根据中科院和相关部门监测评估显示,西藏高原各类生态系统结构整体稳定,生态质量稳定向好。水、气、声、土壤、辐射及生态环境质量均保持在良好状态。主要城镇环境空气优良率保持在95%以上。雅鲁藏布江、怒江、羊卓雍错等主要江河湖泊水质保持在I或Ⅱ类水域标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良好,无黑臭水体。全区的森林、草场、湿地、冰川、雪山和野生动植物等都得到了有效保护,大部分区域仍处于原生状态。可以说,西藏仍然是世界上环境质量最好的地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