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高校毕业生 迈步职场新阶梯——全国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综述
为了提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2009年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和共青团中央共同下发了《关于印发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计划自2009年至2011年,组织100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其中,2009年目标任务为30万人,2010年、2011年计划均为35万人。
2009年,人社部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了部分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座谈会;2010年,人社部在全国确立了首批100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国家级示范单位,就业见习工作随之拉开帷幕。
确保见习 一路绿灯
各地在开展就业见习活动的过程中,不断推出配套政策,从见习计划的实施、见习基地管理、见习资金管理等多方面制定规章制度。
山东、内蒙古、云南、河南、海南等地印发了《见习计划实施方案》;天津、湖北、江西、安徽、新疆等地制定了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对见习的对象和期限、见习单位的申报条件、见习工作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及见习补贴标准和申请核拨程序等方面作出规定。
辽宁、陕西等地印发了见习补贴申请程序和就业见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四川、内蒙古等地协助就业见习基地制定完善考勤考核、导师帮带等日常管理制度,随时掌握就业见习毕业生的工作、生活情况。
江苏、江西等地部分地区结合实际,出台政策,破解工作难点。如江苏南通取消见习生在地域上的限制;困难家庭见习毕业生,经批准可延长见习一次等。
落实政策 不打折扣
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同时,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应由当地政府所负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从中央财政就业补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给予适当支持。
目前,全国基本已落实了见习财政补贴,但补贴标准各地参差不齐。
事实上,补贴的方式也不尽相同,有的直接补到见习单位,由见习单位统一发放;有的直接补贴到见习毕业生。江西、四川、吉林等地还承担了见习生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推进见习 各有“奇招儿”
全国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促进就业见习的活动,一些地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情况的特点探索了好的做法。
在组织毕业生参加见习方面,重庆推出发放一封公开信、赠送一本服务指南、现场和网络填报一张登记表、公开一个服务承诺、开展一次见习直通服务等 “五个一”活动,并将 2009年定为“重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建设年”。重庆重点推荐六个 “主题月”活动,即见习目标分解实施月、见习政策宣传推广月、见习基地建设月、见习供求对接服务月、见习质量检查月和见习制度建设月。
在评估考核方面,天津构筑“五道防线”:一是就业见习基地定期自查。二是区县人社局按月检查。三是市人社局年终考核。四是对见习学员定期走访。五是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保质保量。山东济南市通过考核评估,每年评选5家优秀见习基地、20家先进见习单位,市财政给予10万元-50万元的资金奖励。
在落实见习效果方面,四川建立“四落实一评价”的工作规范,让见习生在见习期内达到社会阅历和就业能力 “双增强”。如攀枝花钢城集团,由两个导师帮带一个见习生,鼓励见习生参加公司技能大赛,与老职工 “同台竞技”,对获奖的见习生给予特殊津贴,使见习生所学理论迅速转变为工作能力。
在组织实施上,辽宁确定了“6+1”的工作模式:“1”是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6”是六个见习实施机构,分别是省就业服务局、省人才中心、省高等学校毕业生指导中心、团省委、省总工会、省妇联的相关工作机构。
建立机制 确保实效
各地对见习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不同形式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保证见习工作取得预期的效果。
上海、天津、辽宁、江苏、山东等地实行见习评估检查等制度,对见习单位进行评估检查,督促见习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资金使用落实到实处。安徽、湖北、吉林、重庆等地对见习单位安全、考勤、见习资金使用等进行了不同形式的检查,保证见习工作安全有效开展,达到预期目标。
重庆、山东、安徽等地对见习工作开展比较好的基地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评估不合格的见习基地给予通报批评或取消见习基地资格。(记者 孙兴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