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社厅等四部门联合督查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16.12.2016  00:34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住建部、国家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联合督导检查的通知》精神,保障建筑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权益。12月13日,区人社厅副厅长王志强同志带领由区人社厅、住建厅、安监局、总工会四部门组成的联合督导组,对拉萨市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督导组首先听取了拉萨市人社局局长马百胜同志关于推进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拉萨市住建、安监、工会部门也分别就各自部门落实有关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文件精神情况作了汇报。参会各部门还就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政策落实的各个环节以及实际操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讨论分析,提出了下步工作安排及措施。

随后,督导组一行来到西藏噶吉林建筑公司、自治区第二建筑公司等企业进行实地督查,通过交谈、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了企业的规模、用工情况,劳动合同签订、工伤保险费缴纳、工伤待遇落实等情况,并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督查过程中,王志强同志强调,工伤事故在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易发多发,参加工伤保险,不仅对保障企业员工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能促进企业加强规范管理,降低劳动用工违法风险。他希望各相关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配合、沟通协作,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探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宣传的针对性,重点向企业负责人和企业管理人员宣传法律法规,增强企业的参保意识,调动企业参保积极性。同时要加强监管,定期检查企业参保情况,查处企业不规范用工行为,共同做好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