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拟对双湖110kV输变电工程、日喀则市聂拉木22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示

29.12.2018  16:21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双湖110kV输变电工程

双湖县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

新建110kV变电站及部分线路

在项目经过地周边和网上进行了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落实,接受监督管理。

大气:采取覆盖防尘布,采取洒水等措施;噪声:禁止夜间施工;水:污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用作农肥;固废:产生少量弃土,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生态:设置护坡、排水沟以及植被恢复措施。电磁污染:满足相应标准。

日喀则市聂拉木220kV输变电工程

聂拉木县

年朵村、排孜村、寺龙村;吉隆县加木村;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

新建及扩建110kV变电站及线路

在项目经过地周边和网上进行了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落实,接受监督管理。

大气:采取覆盖防尘布,采取洒水等措施;噪声:禁止夜间施工;水:污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用作农肥;固废:产生少量弃土,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生态:设置护坡、排水沟以及植被恢复措施。电磁污染:满足相应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上2个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报批稿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23日至2018年12月30日。

联系人: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辐射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0891-6849036  传真:0891-6849035  通讯地址:拉萨市金珠中路26号    邮编:850000

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按照相关条款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提出主张有关权利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