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中秋 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24.09.2015  18:1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有效落实,按照区纪委《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藏纪委[2015]79号)精神,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通知精神抓好落实,并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各项纪律。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各级领导干部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公款参与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拜访,严禁利用婚丧嫁娶敛财。 二、严格监督检查。 纪委将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节日期间执行中央和区党委有关通知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精神情况进行监督。 三、严格执纪问责。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精神、奢侈浪费等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在一定范围内点名通报。对严重违纪并造成社会影响的行为,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公开曝光。 四、畅通监督渠道。 为充分发挥干部群众的监督作用,学校纪委分别在一号办公楼,A、B、C教学区间设立举报信箱。网络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监督。 中共西藏民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