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

01.04.2019  13:51
    近日,学校党委召开全委会,专题学习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通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学校党委书记、副校长欧珠主持会议并讲话,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刘凯,党委常委、副校长邹亚军、扎西卓玛、史本林、袁东亚及学校部分党委委员参加会议,部分纪委委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学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精神,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坚定性,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确保《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坚定政治方向,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我校建校60周年贺信精神,始终坚持政治建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学校党委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从严治校不动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保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在民大落地生根;要坚定政治信仰,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把党的政治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有机统一起来,发挥好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的协同育人作用,用党风引领教风、引领学风,进而推动校风;要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真正做到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对党忠诚老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有关要求,严防“四风”变异和反弹回潮;要强化政治担当,坚持用党建引领中心工作,提升政治能力,坚决摈弃各种形式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政治和业务融为一体、高度统一,狠抓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会议强调,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要坚持政治导向,充分认识做好请示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将其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自觉向上级党组织请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工作;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遵循,尽快研究制定《条例》的具体落实措施,结合实际列出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强化纪律约束,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和形式,切实做到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要强化学习,深入开展集中研讨、思想研究、理论阐释等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全面把握《条例》的内涵和根本要求,切实做到以学促知、以知促行,将学习成果内化为思想自觉、外化为行动自觉,真正使《条例》在学校落地生根。

(文:校办/审核:摆卉娟/编辑:陈庆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