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坚定不移地对西藏给予支持和倾斜

09.04.2015  15:55


刘昆在拉萨市人民医院调研城镇居民取暖等事项。

   中国西藏网 讯  3月28日至4月1日,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带领专题调研组赴西藏考察工作。刘昆指出,要坚定不移地对西藏给予支持和倾斜,不断加大对西藏转移支付力度,同时要客观正视当前经济新常态、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实际情况,加强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精神的衔接。

  刘昆表示,财政部高度重视西藏工作,将以习近平总书记“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依法治藏、长期建藏、争取人心、夯实基础”为原则,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教育“三包”、干部职工体检、公路养护、城镇职工供暖、维护稳定等方面给予更大的支持。总的支持规模和支持力度只会加强不会削弱,只会增加不会减少。同时,将加强专项调研,解决好具体问题,扎扎实实落实好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财政支持西藏的重要批示精神。将充分采纳自治区意见建议,在政策可能、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力争在“十二五”补助规模的基础上确保支持力度不减,尽中央财政最大努力,为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保障。

  近年来,西藏在民生、教育、文化、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14年西藏地区生产总值预计达到925亿元、同比增长12%。这是自1994年以来,西藏经济连续21年保持两位数增长。西藏全区基本完成了安居工程建设,46.03万户农牧民住上了安全、舒适的新房。新增城镇就业4.3万多人,实现13万人稳定脱贫。这其中,中央财政给予了哪些支持呢?

   公共文化受扶持

  日前,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同时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

  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透露,下一步,各级财政将加大投入力度,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加快推进地方制定实施标准;设计好对欠发达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区域的转移支付制度,主要是中央和省级财政今后要对这些欠发达区域加大转移支付。

  2014年,西藏公共文化建设资金达2.75亿元,公共文化设施总量比2013年增加192个。由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总投资5亿余元的54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和39个民间艺术团排练场建设项目陆续收尾,基本实现了“乡乡有文化站”。免费开放、设施维修、设备配备等专项资金总量达到近2亿元。

   环保建设有资金

  自2008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试点政策实施以来,截至2013年底,西藏六年间共落实国家财政资金35.11亿元,用于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2008年,中央投入1.96亿元用于西藏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此后每年这一资金持续增加,2013年支付资金高达9.07亿元,对涉及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8个县进行了补偿。

  西藏有两个生态功能区被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名录,包括藏东南高原边缘森林生态功能区和藏西北羌塘高原荒漠生态功能区,涵盖墨脱县、察隅县、错那县、班戈县、尼玛县、日土县、革吉县、改则县等区域。

  数据显示,近年来,中央财政对西藏其他生态效益补偿投入也不断加大。截至2013底,西藏落实补偿资金46.11亿元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64.35亿元用于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

   教育 “三包”高标准

  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西藏提高“三包”和助学金标准200元。据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厅长马升昌介绍,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西藏‘三包’经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二类区2800元,三类区2900元,四类区及边境县3000元。其中90%的资金都用于学生伙食。”从1985年开始,西藏自治区对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农牧民子女实行包吃、包住、包学习费用的“三包”政策,先后12次提高补助标准。2007年,西藏在全国率先实现9年免费义务教育,2012年又在全国率先实现15年免费教育(学前教育3年、小学6年、初中3年、高中3年)。

  据统计,1985年以来,全国先后召开三次教育 援藏 工作会议,中央支持西藏教育的经费达143亿元。1990年以后,有关省、直辖市、企事业单位和高等学校教育援藏资金达5.76亿元,派出援藏教师、干部2000多人,培养和培训教师和管理干部近3000人。

  西藏非遗有传承

  自西藏2005年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来,截至2014年底,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2亿元用于西藏非遗保护。

  据介绍,中央财政投入的1.2亿元主要用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扶持。此外,西藏自治区财政至今也投入了4000万元的非遗保护资金。

  目前,各级各类财政资金投入,使得近年来西藏非遗保护得到促进,据西藏自治区文化厅非遗处处长吉吉介绍,2014年,西藏望果节、扎什伦布寺彩纱坛城绘制技艺、雄色寺绝鲁等13个项目入选第四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使得西藏国家级非遗项目达到89项;拉萨市城关区古艺建筑美术公司、西藏唐卡画院等被命名为第二批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西藏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由此增至4家。西藏首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也于2014年正式公布,12家项目保护单位获命名。

  2001年起,中央财政设立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遵循“管边控海、海陆并重”的原则,补助对象覆盖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云南、西藏、甘肃和新疆等9个陆地边境省区以及福建、厦门、山东、广东、海南、大连、浙江、宁波等8个沿海省市,共250个县市。补助内容包括陆地边境事务补助、海洋管理事务补助等方面。2014年中央对地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规模达到120亿元,比2013年增长11.1%。

  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 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 上强调,要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要更加注重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加注重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更加注重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均等化水平,更加注重保护高原生态环境,更加注重扩大同内地的交流合作,更加注重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实现经济增长、生活宽裕、生态良好、社会稳定、文明进步的统一,使西藏成为重要的国家安全屏障、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重要的战略资源储备基地、重要的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重要的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本文内容综合自财政部网站、新华网、新华社、中国西藏网、西藏日报、中国网、中新网)

(责编: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