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西藏农牧区医疗制度
1、什么是农牧区医疗制度?
答:西藏的农牧区医疗制度是政府主导,以免费医疗为基础,政府、集体、个人和社会多渠道筹集资金,实行大病统筹、门诊家庭账户和医疗风险基金相结合的农牧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2、与内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何区别?
答:西藏的农牧区医疗制度建立在免费医疗政策基础上,以政府投入为主,农牧民未交纳个人筹资也能享受农牧区医疗制度,这不同于内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西藏农牧民的特殊关怀。
3、哪些人可以享受农牧区医疗制度?
答:凡是户籍在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农牧民均可享受农牧区医疗制度。
4、农牧民怎样参加农牧区医疗制度?
答: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年年末或当年年初),乡(镇)级农牧区医疗管理经办机构或者其所委托的村民委员会逐户逐人登记注册本辖区内的农牧民,并上报县(市、区)农牧区医疗管理经办机构审核后,核发《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医疗家庭账户本》。
5、农牧民的《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医疗家庭账户本》损坏、丢失了怎么办?
答:农牧民持户口薄,及时到当地乡(镇)农牧区医疗管理经办机构申请挂失,同时补办证件。
6、当年出生的农牧民新生儿能否享受农牧区医疗制度?
答:当年出生的农牧民新生儿,随父母自动享受农牧区医疗制度,可从第二年起按规定自愿交纳个人筹资。
7、农牧民家庭异地搬迁或者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医疗保障关系怎样办理?
答:农牧民家庭异地搬迁的,医疗保障关系转至搬迁地户口所在县(市、区)农牧区医疗管理经办机构。农牧民家庭农转非的,其家庭账户基金余额由乡(镇)农牧区医疗管理经办机构予以退还,可参加西藏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8、西藏农牧区医疗基金的主要来源有哪些?
答:国家安排的免费医疗专项经费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经费;自治区、地(市)、县(市、区)政府财政安排的免费医疗专项经费;个人每年自愿交纳的筹资;县(市、区)民政行政主管部门为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农牧民代交的个人筹资;农牧区医疗基金产生的利息等。
9、2014年西藏农牧区医疗制度政府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2014年,西藏农牧区医疗制度政府财政补助标准为年人均380元,其中国家和自治区财政安排375元,地(市)级财政安排3元,县(市、区)财政安排2元。
10、西藏农牧区医疗基金分为几大类?
答:西藏农牧区医疗基金分为大病统筹基金、门诊家庭账户基金和医疗风险基金三大类。
11、什么是门诊家庭账户基金?
答:门诊家庭账户基金是用于农牧民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补偿基金,占农牧区医疗基金总量的28%-38%。2014年,西藏农牧民的筹资标准为年人均400元(财政补助380元,个人筹资20元),其中门诊家庭账户基金为年人均112元-152元。目前,西藏以户为单位建立家庭账户基金,农牧区医疗基金实行县(市、区)统一管理的,家庭账户基金由县(市、区)农牧区医疗管理经办机构管理;实行县(市、区)、乡(镇)共同管理的,由县(市、区)农牧区医疗管理经办机构核拨到各乡(镇)农牧区医疗管理经办机构管理。
12、西藏农牧民在门诊看病发生的费用如何核销或者报销?
答:西藏农牧民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就医所发生的门诊费用,凭《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医疗家庭账户本》在其门诊家庭账户基金中现场核销;在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诊费用,凭《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医疗家庭账户本》、医疗费用有效票据,到乡(镇)农牧区医疗管理经办机构去报销。
13、农牧民子女在小学和初中阶段上学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从哪里报销?
答:农牧民子女在小学和初中阶段上学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从其家庭账户本人基金中每人每年提取50%,由农牧区医疗管理经办机构核拨到学校统一管理,门诊医疗费用由学校从管理的资金中支付,有结余的可结转下年使用。2014年,西藏中小学生的家庭账户本人基金中,应提取56元-76元,划拨到学校统一管理。
14、门诊家庭账户基金有节余或者使用完怎么办?
答:农牧民门诊家庭账户基金当年年底有节余的,可滚存使用,但不能提取现金,也不能抵交下一年度个人交纳部分。农牧民门诊家庭账户基金使用完的,在各级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门诊费用,由个人支付。
15、什么是大病统筹基金?
答:大病统筹基金是用于农牧民住院医疗费用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补偿基金,占农牧区医疗基金总量的60%-70%, 即2014年,西藏农牧民的筹资标准为年人均400元(政府补助380元,个人筹资20元),其中大病统筹基金为年人均240元-280元。目前,由县(市、区)农牧区医疗管理经办机构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