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西藏自治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建立整改台账,下发整改通知书,原汁原味将有关问题反馈给被检查单位整改落实。
近日,西藏自治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2016年西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汇报,部署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工作。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吴英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西藏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用心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管党治党真正走向严紧硬,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责,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党建统领各项工作。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对党负责。各级纪委要继续深化“三转”、聚焦主业,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健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要加大巡视工作力度,推动巡视全覆盖,建立健全县(区)巡察制度。要深入推进作风转变,驰而不息整治“四风”问题。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把纠正“四风”问题往深里抓,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始终保持狠刹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
西藏自治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建立整改台账,下发整改通知书,原汁原味将有关问题反馈给被检查单位整改落实。被检查单位要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逐项整改销号,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要在西藏范围内通报考核情况,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要将其作为各地各部门考核的重要依据,用制度的形式把考核结果运用固定下来。(西藏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