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通报查处三人违反八项规定
中国西藏网 讯 近日,中纪委网站公布了2015年第一季度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08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18人,其中八成多为乡科级干部,达3678人。西藏共通报查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包括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礼品三方面问题。
目前,中央纪委在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9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建立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从2015年第一季度整体来看,违规使用公车领域依然是“重灾区”,查出问题数达1761起,占比34.61%。
据统计,在西藏,2014年,西藏自治区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201起,处理24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8人。
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表(截至2015年3月31日)。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今年一季度西藏共通报查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包括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礼品三方面问题。其中,2014年2月,拉萨市堆龙德庆县教育局副局长林云带领该县教师24人到四川成都,海南海口、三亚等地旅游,并用县教育局工会经费进行支付。2014年12月,拉萨市纪委给予堆龙德庆县教育局副局长林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参加公款旅游个人承担相关费用21.036万元,并统一上缴国库。
2014年12月13日,山南地区贡嘎县人社局副局长强巴在拉萨出差期间,以回县里办事为由,驾驶该单位公务用车藏C-B5795从拉萨返回山南地区贡嘎县,翌日,强巴又驾驶该公务用车从山南地区贡嘎县前往山南地区泽当镇办理私事,在山南地区雅砻河酒店用餐时,将车辆停放在该酒店停车场,被自治区检查组查获,2014年12月,山南地区贡嘎县纪委给予强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承担公车私用期间产生的费用。
2013年9月,经批准,林芝地区墨脱县委副书记、人大主任旺堆带领墨脱县民房改造指挥部成员一行8人前往广东、云南考察学习。期间,旺堆擅自决定前往海南三亚游玩,并用公款支付考察组一行在海南三亚旅游产生的门票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合计30002元。安排人员用公款购买手机赠予未参加旅游的县民房改造指挥部其他工作人员,合计7762元。考察学习结束后,其作为主要负责人,在报销考察费用过程中,对各类报销票据审核把关不严,默许考察组其他成员虚报冒领考察费用18375元。2014年12月,经林芝地区纪委研究并报经林芝地委同意,决定给予旺堆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追缴公款旅游、公款购买手机费用及虚报冒领费用共计56139元上缴国库。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通报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节假日易发多发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问题实行“零容忍”,不遮丑、不护短,敢于亮剑、敢于自揭伤疤。
此外,今年一季度,西藏纪检监察厅公布的案件查办信息中,有3名官员被查。分别是1月20日西藏纪检监察网公布,西藏自治区纪委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巡视员朱太中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1月28日西藏纪检监察网公布,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委原书记洛松次仁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3月27日西藏纪检监察网公布,拉萨市环卫局原局长魏远忠被宣布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为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机关惩治腐败的责任意识,推动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近日,西藏自治区纪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查办案件工作约谈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查办案件工作约谈,是指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领导同志就查办案件工作及其相关事项,对地(市)纪委书记、自治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组长、委厅机关各纪检监察室主任(负责人)进行的约见谈话,约谈采取个别约谈或集体约谈的方式进行;指出涉及“七种情形”应当进行约谈;规定自治区纪委各纪检监察室负责所联系地区和单位查办案件工作约谈的组织实施,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委厅机关各纪检监察室查办案件工作约谈的组织实施,以及查办案件工作约谈的具体程序。
延伸阅读:
西藏反腐“升级”:2天3名官员被调查
据西藏自治区纪检监察网发布的信息,从4月6日到4月7日,短短2天中,西藏先后有3名官员因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4月6日下午,西藏纪检监察网宣布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向顺宝、拉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局长刘雨林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时隔一天,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那曲地区行署原副专员孙玉英被宣布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点击查看全文 ]
(以上内容综合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西藏纪检监察网、中国西藏网)
(责编:胡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