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通报多起违纪案件促清新过节

27.04.2016  10:52

  随着五一劳动节、端午节的临近,为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西藏自治区纪委26日公开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力促清新过节。

  通报显示,西藏自治区农牧厅后勤服务中心主任白松驾驶区农牧厅所属公车,前往拉萨某酒店参加私人宴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那曲地区班戈县人民法院干部丹巴多吉(副县级)在拉萨慰问班戈县法院退休干部和住院职工家属后,私驾公车前往藏博会举办地接家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林芝市察隅县林业局局长边巴顿珠先后26次自己陪同或安排下属在娱乐场所用公款接待有关人员,消费5.29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违纪资金。林芝市工布江达县城管局负责人达瓦尼玛(副科级)未按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和备案,为女儿操办升学宴,收受单位下属及其他相关人员礼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山南地区桑日县公安局白堆乡派出所副所长张洪敏以派出所干警旺某岗位调整为由,经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刘强和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次仁顿珠同意,白堆乡派出所全体干警和乡政府在岗干部乘坐公车到某饭店为旺某举行欢送宴,消费支出从乡政府房租收入中予以报销。刘强、次仁顿珠、张洪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赔违纪资金及公车私用所产生的油料费。

  昌都市芒康县中学原校长土登杨培在担任芒康县中学校长期间,挪用职教经费163.46万元用于发放教师及后勤人员补助和奖金、购买车辆;擅自将校车以1.15万元变卖并将卖车款列入各类奖金开支;使用学校公车前往拉萨办私事。同时对芒康县中学存在的虚报冒领职教经费、私设小金库、重复报账、多报电费等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调离县中学。

  西藏自治区相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西藏自治区纪委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干部从严从重查处,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导致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责任,同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确保反“四风”、反腐败成果得到持续巩固。

(责编: 郭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