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

28.09.2015  11:22

  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举行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努力把西藏建设成为民族团结模范区

国家民委发来贺电 陈全国讲话 白玛赤林主持 洛桑江村宣读表彰决定 丹珠昂奔宣读贺电 吴英杰邓小刚出席

9月27日上午,2015年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拉萨召开。图为大会会场。记者 姚海全  摄

9月27日上午,2015年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拉萨召开。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为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奖。记者  姚海全  摄

    本报拉萨9月27日讯 今天上午,自治区隆重举行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特别是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题词精神,贯彻落实俞正声主席出席西藏自 治区成立50周年庆祝活动时的讲话精神,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行总结表彰,对推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国家民委发来贺电,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白玛赤林主持会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洛桑江 村宣读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国家民委副主任丹珠昂奔宣读了国家民委的贺电,自治区党委 常务副书记吴英杰,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政法委书记邓小刚,自治区和西藏军区领导许勇、公保扎西、齐扎拉、罗布顿珠、多托、丁业现、王瑞 连、王拥军、曾万明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