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西藏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通知
14.10.2014 13:32
本文来源: 西藏大学
为组织完成2014年西藏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合理评审,根据藏科发[2012]154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科研承担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西藏自治区“十二五”时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经西藏大学科研处处务会研究,特暂制定2014西藏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 凡承担过国家级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 凡承担西藏自治区级别(包括教育厅和其它厅级单位的各类项目)项目负责人没有结项的,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 凡是年龄超过40岁的,不得申报该项目。
- 每人只能申报一项。
各学院(部门)务必在10月15日前组织本单位教师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7份和电子版)和经费预算书(纸质版7份和电子版)报送到科研处自然科学管理科。
科研处组织相关专家科研处结合西藏自治区“十二五”时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和藏科发[2012]154文件的精神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会议评审,最终决定项目立项名单,然后上报科技厅。
附件:西藏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预算
西藏大学科研处
2014年10月10日
本文来源: 西藏大学
14.10.2014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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