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引进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公告
根据西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才引进的批复精神,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科技厅)下属事业单位拟引进一批2015年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211”工程大学,非西藏生源、非区内院校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
二、单位、专业及人数
科技厅下属四个事业单位共引进7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西藏自治区科技信息研究所,计算机专业毕业生1名;西藏自治区高原生物研究所,植物学或植物生态学专业毕业生1名、昆虫学专业毕业生1名、有机化学或药物化学专业毕业生1名;西藏自治区能源研究示范中心,能源动力工程及相关专业毕业生1名、工程热物理及相关专业毕业生1名;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农牧业经济管理及相关专业毕业生1名。
三、引进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在反分裂斗争中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二)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较强,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志愿长期在藏工作(在西藏自治区科技厅系统工作不少于8年);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报到时具备2015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等。
四、待遇条件
西藏自治区科技信息研究所、西藏自治区高原生物研究所、西藏自治区能源研究示范中心为科技厅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为科技厅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简介见附件1)。工作地点均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录用后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国家在编干部,享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五险一金齐全。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22日-5月3日。
(二)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西藏自治区科技厅下属事业单位2015年引进应届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报名表及本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科技厅政工人事处将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六、笔试、面试和体检
(一)笔试和面试将于5月上旬在四川省成都市进行。考生需自带自荐书、学校就业推荐表、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
(二)通过笔试和面试的人员进行体检。
(三)考生往返成都路费自理。
七、签订协议
(一)体检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书。
(二)引进人员应承诺在西藏自治区科技厅系统工作不少于8年。如违反约定,需支付违约金。
(三)毕业生到我单位报到时,须携带2015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等,否则协议无效。
联系单位:科技厅政工人事处
联 系 人:潘 铭
联系电话:0891-6831430
附件:
2. 西藏自治区科技厅下属事业单位2015年引进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