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西藏自治区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在良好状态
本网拉萨6月4日讯 今天上午,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我区环境状况。2014年,全区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在良好状态。
水环境方面,2014年,全区主要江河、湖泊水质状况保持良好,达到国家规定相应水域的环境质量标准。雅鲁藏布江、怒江等主要江河干流水质达到《地表水环 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拉萨河、年楚河等流经重要城镇的河流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发源于珠穆朗玛峰的绒布河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 标准》(GB 3838-2002)Ⅰ类标准。羊卓雍错等重点湖泊水质总体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Ⅰ类标准。全区7地(市)行署(政府)所在地城镇的21个饮用水水 源地水质总体保持良好,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大气环境方面,2014年,全区主要城镇大气环境质量整体保持优良。拉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桑珠孜区、泽当镇、八一镇、卡若区、那曲镇、狮泉河镇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按空气质量指数(AQI)统计,拉萨市2014年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56天,占97.54%,轻度污染占2.46%。2014年,拉萨市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空气质量排名第三位。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6地(市)行署(政府)所在地城镇空气质量 优良率分别为:桑珠孜区99.7%、八一镇100%、泽当镇97.8%、卡若区90.7%、那曲镇95.9%、狮泉河镇99.5%。全年主要污染物为可吸 入颗粒物,其原因主要是冬春季节降水少、气候干燥、大风及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因素导致空气中浮尘增加。
2014年,全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83万吨、7地(市)行署(政府)所在地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7.6万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产生量为0.1万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为100%。
区环保厅副厅长庄红翔介绍,截至2014年底,全区共有天然草地面积8800万公顷,其中,可利用天然草地面积7700万公顷;现有森林1684.86万 公顷,森林覆盖率14.01%。全区森林面积居全国第5位,森林蓄积居全国第1位;全区湿地652.9万公顷,约占全区国土面积的5.31%,并拥有世界 上独一无二的高原湿地。西藏有野生植物9600多种,高等植物6400多种,有212种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野生 脊椎动物798种,已有125种列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占全国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三分之一以上,有196种为西藏特有。
截至2014年底,全区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47个,其中,国家级9个,自治区级14个,地市县级24个,保护区总面积41.22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4.35%;全区已建立各类生态功能保护区22个,其中,国家级1个。(记者 毛娜 实习生 旦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