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会在拉萨举行

06.01.2015  23:15
12月30日,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会在拉萨举行。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意见》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意见》。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主持会议,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讲话。 自治区领导洛桑江村、吴英杰、邓小刚、齐扎拉、董云虎、多托、丁业现、王瑞连、王拥军、曾万明出席会议。 自治区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出席会议。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陈全国受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意见》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意见》。 全会充分肯定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一致认为,自治区党委八届五次全委会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反分裂斗争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区党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和“努力实现西藏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俞正声主席“依法治藏、长期建藏、争取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全力以赴保稳定、一心一意谋发展、千方百计惠民生、持之以恒抓党建,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各项事业取得了新进步。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进程中召开的一次具有全局性、战略性、里程碑、划时代意义的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藏,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西藏的实际行动,是推进西藏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确保西藏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促进长治久安的有力保障,是保障改善民生、让各族群众过上幸福生活的迫切需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藏,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贯彻到法治西藏建设的全过程。 一要坚定政治方向、明确法治西藏建设的总体要求。要把握指导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藏,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和“努力实现西藏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俞正声主席“依法治藏、长期建藏、争取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紧紧围绕党中央明确的“一个中心”、“两件大事”、“四个确保”,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社会公平正义,全力维护祖国统一、国家安全,维护全区科学发展、和谐稳定、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生态良好、党建加强、边疆巩固,不断开创法治西藏建设新局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要明确总体目标,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逐步形成完备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配套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创新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要坚持基本原则,全面推进依法治藏,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理和以德治理相结合,坚持从实际出发。 二要坚持科学立法,努力构建完备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实施依法治藏,必须以宪法法律为根本、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依据,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全面贯彻落实宪法,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地方立法机制,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建立完善地方性法规体系。 三要做到严格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要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四要严明公正司法,筑牢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职权运行机制,强化司法活动监督,充分发挥司法的权利救济、定分止争、制约公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功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要推进全民守法,着力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夯实法治思想道德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各族干部群众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六要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法治铁军。要以大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为核心,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高素质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七要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自治区依法治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依法治藏的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级党委要健全领导依法治藏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带头依法办事。 会议要求,要以建设平安西藏、法治西藏为动力,扎实做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 一要切实增强党性修养,始终不渝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切行动听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指挥。要严守党的组织纪律,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强化“四个服从”,  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当“两面人”,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权威。要严守反分裂斗争纪律,在反分裂斗争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二要继续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凡是明确的整改事项、对群众作出的公开承诺,都要以钉钉子的精神一抓到底。紧紧扭住作风建设不放松,坚持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的纪律严格执行,继续深入开展好专项整治,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三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牢固树立西藏虽然高寒缺氧、条件艰苦、处于反分裂斗争的主战场,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上没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始终坚持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手抓反分裂斗争,着力强化“两个责任”,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用好巡视利剑,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 四要强化思想舆论工作,确保我区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要树立正确导向,强化阵地管理,健全防控体系,凝聚起推动改革发展、巩固民族团结、维护和谐稳定的强大正能量。 五要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要进一步强化维稳意识,进一步明确维稳目标,进一步落实维稳措施,进一步严格维稳责任,确保西藏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不断巩固发展当前来之不易的和谐稳定好局面。 六要坚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始终把忠诚作为立身之本、把干净作为为官底线、把担当作为从政准则。要恪尽职守、鞠躬尽瘁,全身心地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要扎实做事、老实做人,察实情、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重实绩、求实效,善始善终、善作善成;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险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要奖惩分明、树好导向,真正让那些想干事、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实现价值的舞台。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会精神。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依法治藏的具体要求上来,高扬法治旗帜、弘扬法治精神、运用法治力量,充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奋发向上的澎湃热情,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抓住关键,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依法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坚持依法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坚持依法依规管理宗教事务,坚持严格依法行政,坚持公正司法,坚持大力普法,坚持从严要求,坚持加强和改进党对依法治藏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手段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促进团结、维护稳定的能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全会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一项一项地细化、一条一条地分解,把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真正落到实处。 会议号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法治藏、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共同推进,坚持法治西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科学发展、和谐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睦、民生改善、生态良好、党建加强、边疆巩固,奋力开创法治西藏、平安西藏的新局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区纪委委员,我区党的十八大代表中的基层代表,不是区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区纪委委员的自治区党员省级干部、地(市)委书记、行署(政府)专员(市长)、区中直部门和单位(含部门管理的副厅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区人大、政协各专委会、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和区党委巡视组、巡视办党员负责同志,西藏军区政治部、空军拉萨指挥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