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民族大学第55届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西藏民族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体育学院
三、竞赛日期: 2019年4月24日—26日
四、竞赛地点 :西藏民族大学体育场
五、参加单位: (14个)
财经学院 法学院 管理学院 教育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民族研究院 外语学院 文学院 新闻传播学院 医学部 体育学院 研究生院 继续教育学院
六、竞赛项目:
(1) 男子组(29项):
100m、200m、400m、800m、1500m、5000m、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押加(70kg、80 kg、90 kg、90 kg以上)、60m板鞋竞速、100m板鞋竞速、60m高脚竞速、100m高脚竞速、60s单人跳绳、10×60s集体跳绳、60s单人踢毽球、毽球掷远、60s罚球区投篮、足球颠球、排球正面双手垫球、射箭、飞盘定点掷准。
(2) 女子组(25项):
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60m板鞋竞速、100m板鞋竞速、60m高脚竞速、100m高脚竞速、60s单人跳绳、10×60s集体跳绳、60s单人踢毽球、毽球掷远、60s罚球区投篮、足球颠球、排球正面双手垫球、射箭、飞盘定点掷准。
七、参加办法:
1、凡我校籍全日制在校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
2、以学院为单位报名参加,每项男、女各限报30人(10×60s集体跳绳男、女各限报60人;射箭男、女各限报15人),每人限报2项(不含接力),板鞋竞速3人为1队,报名时将3人的名单放在一起,4×100米、4×400米两项,各学院男、女各报一个队,体育学院大一、大二、大三以年级为单位组队。
3、每队需要报领队1人(各学院领导兼)、教练1人。
4、各单位填写报名表打印一份,盖章后于3月28日前报送体育学院公体教研室 陶光华老师处(主席台后侧),电话:18082251390. 同时提交 电子版并发送到[email protected]邮箱(报名表、运动员项目统计表) 。报名后一律不能更改,愈期不报者,按弃权论处。
八、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内通用的最新比赛规则。
2、400m以下项目(含400m)均进行预、决赛,当某项报名人数不足或者等于8人(队)时,只进行决赛。800米及其以上项目和其它项目只进行决赛,报名不足3人的项目不举行比赛。
3、若计数类项目出现名次并列,则进行附加赛决出名次。
4、排球正面双手垫球比赛在3m×3m的范围内,且高度不低于2.3m。
5、射箭比赛以射进靶纸环数的多少进行排名,前8名若有环数相同者,则另赛决出名次。
6、飞盘定点掷准比赛以35-40米之间定点为靶心进行比赛,前8名成绩若有相同者,则另赛决出名次。
九、录取名次、计分与奖励:
1、各单项取前8名(体育学院学生只取并列同名次,奖励并列前三名),按 9、7、6、5、4、3、2、1计分。
2、集体项目(4×100m、4×400m)加倍计分。三人板鞋竞速、十人集体跳绳按单项成绩计分,报名时请将三人或十人报在一起。
3、报名人数不足录取人数时减一录取。
4、破自治区记录另加18分,破学院纪录另加9分;一人同一项目多次破记录时,只按最高加分一次,奖励一次。
5、团体总分以各单位所有运动员得分之总和排列名次;积分相等则以破学院纪录项目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6、团体奖取前6名奖励。
十、其他:
1、各学院运动员号码,按照要求编定号码,号码布自备,参赛携带本人学生证。
2、各学院在开幕式彩排时提交本代表队简介1份,字数300字左右。
3、凡报名后不参赛者,每弃权一次扣团体总分9分。如因病不能参赛者,必须持医院证明。
4、在比赛中发现运动员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比赛资格及成绩;若取得名次者,取消该名次并追回奖励及得分,并且取消其代表队的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5、领取奖品时本人需携带有效证件。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及修改权属西藏民族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联系人:陶光华 电话:18082251390
耿献伟 电话:13759850551
西藏民族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