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白皮书:西藏四级人大代表中少数民族占93%以上

08.06.2015  17:07

   中国西藏网 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8日发表的《2014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说,2014年,中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项事业不断发展,各少数民族的公民、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

  白皮书指出,少数民族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依法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利,包括地方立法权、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的权力、使用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人事管理权、财政管理权和自主发展文化教育权等。全国少数民族公务员总量进一步增加,少数民族公务员占全国公务员总数的比例高于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西藏自治区全区34244名四级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31901名,占93%以上。在全国人大代表中,西藏自治区有20名代表,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14名。在全区干部队伍中,藏族及其他少数民族占70.53%,其中县乡两级领导班子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73.03%。

(责编:范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