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发放首笔林权抵押贷款
汪秀根告诉记者,在完成明晰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改革任务后,将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进行深化改革或者配套改革。
日前,西藏自治区首笔林权抵押贷款在山南边久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苗圃生产基地成功发放。
“边久苗圃林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成功,带动了当地农牧民群众增收,对下一步我区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起到了示范、宣传作用。”山南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俞力说,林权抵押贷款作为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一种新型金融产品,是加快推进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破解林业投入难题的有效方式。
“13年前,这里还是一片荒地,不但风沙大,而且路面也经常被流沙埋没,汽车很难行进。”边久,是该公司的董事长。他告诉记者,从2004年开始,他在扎囊县扎其乡充堆村和孟噶荣村之间筹建苗圃基地,2005年开始育苗、嫁接树木。
目前,苗圃总面积450亩,育苗面积达到400亩,年均出圃苗木70万株,年产值达260万余元。边久告诉记者,“借助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东风’,下一步,苗圃生产基地不但要规模化经营,而且要实现多元化发展。”
据了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关于农村集体林地林木产权的确立,是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的综合性改革。“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是将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必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汪秀根说,通过改革,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现农民增收、林业增效、国土增绿。
汪秀根告诉记者,在完成明晰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改革任务后,将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进行深化改革或者配套改革。到2020年基本建成“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任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服务监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记者 郑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