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六项新政策鼓励大学生入伍 最高可领经济补助14万元

21.05.2015  12:55

  记者20日从自治区征兵办获悉,2015年度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工作从4月1日起全面展开,适龄男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 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之后按照当地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登记情况现场审核确认及初检初审。从2015年起,大学生入伍在已有的优惠政策上还可额外享受六大优惠政策。

  高校在校生服兵役情况

  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自治区征兵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精神,吸引更多高素质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切实提高征集高校学生入伍的数量和质量,今年开始大学生入伍在已享有的政策上还可再享受六大优惠政策。

  今年开始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国家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西藏户籍兵源入伍

  最高可领取经济补助14万元

  “在新六大政策出台前,国家本来就有鼓励高校学生入伍的优惠政策,比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入伍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新生),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自治区征兵办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另外各地还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在完成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按照西藏优抚安置政策,凡西藏户籍兵源征集入伍的士兵退役后,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之一的(士官服现役满12年;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将由政府安排工作。西藏户籍义务兵服现役期间,政府对其家庭给予优待金24000元(两年);西藏户籍服役两年的义务兵退役后自主就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50000元,每超期服役一年增加10000元,最高服满11年的士兵可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14万元。

 

(责编:郭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