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全国主持召开西藏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
6月22日下午,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陈全国主持召开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全区司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吴英杰,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区党委政法委书记邓小刚,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王瑞连,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曾万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乐大克,自治区副主席何文浩、王双全出席会议。
陈全国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之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有力保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系统化的顶层设计。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孟建柱书记的指示要求,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立足西藏实际、抓住关键环节,积极稳妥推进全区司法体制改革。
一要明确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和“努力实现西藏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俞正声主席“依法治藏、长期建藏、争取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贯彻落实孟建柱书记的指示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反分裂斗争,为西藏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要把握正确方向。要坚持党的领导,立足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从基本国情出发、从西藏实际出发,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符合司法规律的改革之路。
三要积极稳妥有序。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确保西藏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思路、目标符合中央要求。既要在法律框架和中央政策内大胆探索、攻坚克难,又要循序渐进、于法有据,确保改革的力度、进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相适应。
四要坚持试点先行。要认真组织好、指导好试点工作,加强改革措施效果评估,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注意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待看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广实施,积小胜为大胜。
五要明确目标任务。着眼于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着眼于西藏长治久安,着眼于推进依法治藏,着眼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
六要抓住关键环节。以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目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依法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以确保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目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依法开展反分裂斗争;以建立精干高效的司法体系为目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政法资源配置、提高政法队伍素质;以强化基层基础为目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把机构编制向基层倾斜,更好地服务各族群众;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目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全民法治教育、把法治精神融入国民素质提升和核心价值观培育。
陈全国强调,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中央政法委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全区司法体制改革。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研究解决重大关键问题;区党委政法委和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落实牵头责任、加强指导协调;政法系统各部门要根据部署、积极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提供保障,形成推动改革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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