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全面推行河长制
27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西藏采取高位推动的方法,组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置总河长办公室。对水利厅、环保厅、区党委组织部等25个成员单位进行职责分工,协同推进了河长制在全区的实施。
27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西藏采取高位推动的方法,组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置总河长办公室。对水利厅、环保厅、区党委组织部等25个成员单位进行职责分工,协同推进了河长制在全区的实施。
据介绍,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西藏河湖情况及工作实际,编制了《西藏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河长制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工作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组织体系、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六大内容。以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等为主要任务。从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等方面明确西藏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具体工作。
《工作方案》结合西藏实际提出了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对三江源头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加强“一江四河”流域、藏东“三江流域”和易贡湖综合治理,保持江河湖库水系完整,恢复生态功能等具体内容。还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考核问责、落实经费保障和加强社会监督等的保障措施,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完成河长制的有关工作。
西藏各地市、各区县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党委政府指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的原则,也积极开展了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大力推荐河长制。
西藏位于祖国西南边陲,地处青藏高原西南部,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江河纵横、湖泊密布,号称“亚洲水塔”,是全国重要的江河源和生态源,是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