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全面推行河长制:不是“冠名制”而是“责任田”
△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国西藏网讯 西藏是全国众多大江大河源头区,江河纵横、湖泊密布,标准以上河流有6418条,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816个,不仅是“中华水塔”,也是“亚洲水塔”;不仅是重要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也是我国以及南亚、东南亚地区的“江河源”和“生态源”。保护好西藏高原河湖,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为全面提升西藏高原河湖管理与保护水平,西藏自治区结合实际,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并于4月5日由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西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对在西藏大力推行河长制进行部署。
4月27日上午,记者在西藏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顺利推进河长制在西藏的实施,自治区层面组建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了总河长办公室。目前,西藏7地市按照要求,正稳步推进本级河长制工作方案编制以及河长办设立等工作,压茬推进县(区)、乡(镇)河长制各项工作。
新闻发布会上,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达娃扎西介绍,西藏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必须把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位置,作为改善民生、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全面推行河长制,将促进西藏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是解决西藏复杂的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需要。西藏水资源总量丰富,但河湖管理保护基础相对薄弱,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等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因此必须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让西藏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 图为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达娃扎西介绍情况
推行河长制是西藏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水安全是涉及国家安全的大事,要大力增强水忧患意识、水危机意识,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解决好水安全问题。
达娃扎西强调,全国各地实践证明,维护河湖生命健康、保障水安全,需大力推行河长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作用,实行党政领导挂帅,高位推动,部门联动,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统筹协调,不断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西藏全面推行河长制不是“冠名制”,而是实实在在的“责任田”,一河之长要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像抓经济建设那样抓河湖管理保护,做到守水有责、守水尽责,通过河长制的推行,开创西藏河湖管理与保护工作新局面,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形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新格局。(中国西藏网 图、文/贾华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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