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举报涉恐涉暴线索最高可奖30万
2014年7月8日,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上线《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图为接线员正在记录听众的电话中提出的问题。摄影:张亮 图片来源:中国西藏之声网
中国西藏网 讯 近日,《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线索奖励实施办法》颁布,鼓励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并按照“一事一奖、及时奖励”的方式对群众举报且被采用的涉恐涉暴线索发放最高30万元人民币的奖金。
去年,新疆、北京、深圳、武汉、成都等多地公安机关就出台了奖励措施,公布了多种举报渠道及方式,以鼓励群众举报涉恐线索,最高奖励金额高达数十万元甚至上不封顶。
进入新的一年,西藏公安厅也正式出台奖励办法。群众发现或知悉涉暴恐线索后,可通过拨打报警电话或直接到各级公安机关的反恐部门、派出所、便民警务站、公安检查站等公安机关办公执勤点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
《奖励办法》解释,涉恐涉暴线索包括以下七种情形:境内外暴力恐怖组织及其成员,在境内组织、策划、实施或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境内外暴力恐怖组织及其成员在境内的落脚点、关系人及其物品、资金、行踪类的;组织宣扬宗教极端思想及制作、储存、传播、散布暴力恐怖活动音视频、宣传品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小型航空器或传授、传播制枪制爆技术和方法的;组织、策划、煽动、运送、协助暴恐组织或暴恐分子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从事涉恐涉暴违法犯罪活动的;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犯罪活动的线索。
同时,《奖励办法》也规定,公安机关在保障举报人安全的同时,对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以上内容综合自人民网、法制网、西藏日报)
(责编:胡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