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严把食品安全关 问题企业将停产停业

14.05.2015  16:42

随着三大节日的临近,老百姓的消费与日俱增。”西藏自治区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说,每年节日期间,由于人员流动大,食品消费种类样式增多、各种聚餐活动频繁,做好“三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重大。

近日,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下发通知,要求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全区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部署

各地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对节日和旅游度假消费集中区域等节日聚集活动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

处罚

对于问题企业和商品将立即采取责令停产停业、下架问题商品等行政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节日群体聚餐增加  食品安全风险加大

今年恰逢春节、藏历新年为同一时间段。节庆时间长,人员流动大,食品消费种类繁多、群体聚餐激增,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高发时期,做好“三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重大。自治区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说:“近日,我们已经向各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下发通知,要求深入分析‘三大节日’期间食品供求特点,全面梳理本地、本领域食品安全隐患和监管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防范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切实维护好‘三大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秩序。

在市场监督检查方面,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农牧区食品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不合格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情况,立即依法处置。此外,将加强对节日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酒类、饮料、调味品、水饺汤圆、火锅食品、速冻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和热销食品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节日期间,一些商家经常借机进行食品展销和促销,因此,监管部门也要加强对食品展销、促销活动的执法检查,防止借机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仿冒、掺杂使假、有毒有害、‘五无’等问题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该负责人表示,对退市食品的监督检查也是本次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防止过期食品回流生产环节或流入农牧区。

针对食品消费特点  加强薄弱环节监管

每年节假日期间,牛羊肉、民俗食品等,老百姓都会大批量购买。该负责人介绍,根据“三大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薄弱环节的监管,特别要加强对生鲜牛羊肉、民俗食品、鲜活农产品等大宗节令食品的监管,防止食品企业为抢订单、赶进度而生产的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流入市场。

根据通知要求,今年节日期间还将加强对小作坊、小摊贩、畜禽屠宰、临时食品加工点等场所的监督管理,并做好已取缔和已处罚、责令整改企业的复查工作。“对于年夜饭、婚宴、藏餐、甜茶馆等集中餐饮活动的监督检查,要以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及凉菜、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的加工制作过程为重点监督检查内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过程控制,防止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食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交叉污染,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该负责人说。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严厉打击制假售假

监管部门还将以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方便食品、饮料等节日大宗消费品和酥油、边销茶等民俗特色食品为重点,在食品安全问题多发、易发的区域和场所,加大监督抽验力度。”该负责人介绍,执法人员将充分利用现有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扩大监督抽验覆盖面,及时筛查不合格食品,对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食品,迅速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依法实施监督抽验。对抽验不合格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产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严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通知指出,要对以往食品安全事件易发或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实施排查,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本着依法、及时、从严、从重的原则,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过期、回收食品或原料加工制作食品,售卖超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取缔其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对于问题企业和商品立即采取责令停产停业、下架问题商品等行政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自治区食安办部署“三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问题企业将被责令停产停业

(责编:冯登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