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藏语委办(编译局)组织举办藏语言文字现场观摩交流学习活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区藏语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我市藏语言文字工作,认真交流总结十八县(区)藏语言文字工作经验和成果,现场观摩学习借鉴先进县在藏语文社会用字管理、“四有”落实、双语学习等方面好做法、好经验,切实同步提高十八县(区)的藏语言文字工作整体水平,推进我市藏语言文字健康科学发展,使藏语言文字工作更好服务于我市改革、发展、稳定事业。2015年11月10至12日市藏语委办(编译局)组织举办全市十八县(区)藏语委办(编译局)主任(局长)参加的现场观摩交流学习活动。
11月11日全市十八县(区)藏语委办(编译局)主任(局长)先后来到岗巴、康马、江孜县,现场观摩学习了岗巴县规范藏语文社会用字管理情况和江孜县藏语言文字工作“四有”落实情况以及康马县萨玛达乡便民服务大厅规范使用藏语文社会用字情况。通过现场观摩十八县(区)藏语委办更加直观了解和掌握了兄弟县(区)在藏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好做法,同时充分认识了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之处,为各县市(区)藏语委办(编译局)用兄弟县(区)的长处补齐自身的短板提供了良好的借鉴平台。
11月12日在江孜县召开了藏语言文字工作现场观摩交流会,会上萨嘎、江孜、岗巴、南木林四县藏语委办(编译局)分别围绕藏语文社会用字检查整改工作、藏语文社会用字管理、“四有”落实、“双语”学习等情况进行会议交流发言,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接待处处长、市藏语文工作委员会成员索朗旺堆同志出席学习交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市藏语委办(编译局)负责人相继传达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丹增朗杰同志与市委副书记、市长刘虎山同志在《关于日喀则市藏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督查验收情况的报告》上分别作出的重要批示内容以及《关于对日喀则市藏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督查验收情况的反馈意见》,市藏语委办(编译局)负责人还对进一步做好全市藏语言文字工作,特别是自治区督查验收组提出整改要求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整改时限。
此次观摩学习交流活动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岗巴、江孜两县的大力支持,岗巴、江孜两县为开展好观摩学习交流活动提供良好服务,江孜县副县长尼珍同志、岗巴县宣传部部长其美同志全程参加指导观摩学习交流活动。
供稿:日喀则市藏语委办(编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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