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脚步 不懈的探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雪域儿女美好生活
新华社拉萨1月27日电题:民主的脚步 不懈的探索——西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雪域儿女美好生活
新华社记者边巴次仁、王军、黎华玲
1965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正式确立,实现了西藏社会制度的历史性跨越。
50多年来,西藏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全国人民的支援下,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民族区域自治权利,逐步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一个生机勃勃的社会主义新西藏巍然屹立在世界之巅。
获得新生:翻身农奴后代当家做主
27日,为期五天的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拉萨召开。来自西藏各地的430余名人大代表将利用一周的时间,为加快西藏发展,确保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建言献策。
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拉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西藏正式确立,旧西藏的所有“法典”被宣告彻底废除,从此,西藏开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占西藏当时人口95%以上的广大农奴翻身做了主人。
西藏自治区扶贫办原党组书记曲尼杨培说:“我是农奴的后代,先辈们做梦都不会想到,他们的子孙不仅不再是农奴,而且会成为一名受人尊敬的国家干部。”
曾任西藏自治区主席、现任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的白玛赤林说,自西藏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来,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始终在西藏各级人大代表中占有绝对多数。
2012年,在西藏自治区、市、县(区)、乡(镇)四级人大换届选举中,参选率达94%以上,在经过选举产生的340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占93%以上,门巴、珞巴、纳西等人口较少民族在全国人大及西藏各级人大中均有自己的代表,有力地保障了西藏各族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民主权利。
“宪法赋予了我们当家做主的权利,能代表珞巴族群众参与管理国家和自治区事务,我非常自豪和高兴。”白玛曲珍是墨脱县德兴乡巴登则村党支部书记,当选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3年多来,她的7份有关家乡建设、改善和保护发展民族传统文化的建议都得到了回应和落实。
如今,像曲尼杨培、白玛曲珍等人一样,社会主义制度孕育出越来越多的藏族干部。目前,西藏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比例达7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