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藏语委办(编译局)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近期,自治区藏语委办(编译局)召开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八届自治区纪委第六次全会、区直纪委系统2015年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西藏自治区〈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西藏自治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区党委办公厅、区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情况的报告》。会议由办(局)党组副书记、主任(局长)罗布顿珠同志主持并作了讲话,在家所有的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总结了2014年办(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办(局)主要领导罗布顿珠同志与各处处长签订了《2015年西藏自治区藏语委办(编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责任、责任追究。
为了做好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强调,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要严守反分裂斗争纪律,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要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严管干部,在干部管理上不当“老好人”。严定规矩,要进一步制定相应规矩,做到行为讲规范、办事讲规矩。严肃处理,加强督促,对其监督不到位、执纪不严肃、作风不扎实等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三是从严教育管理干部,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干部考察和任前审核工作,认真抓好提醒谈话、函询、诫勉等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四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党委 “约法十章”“九项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公车使用等相关规定,在执行规定上决不搞变通、决不打折扣。
供稿:办(局)综合处机要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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