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厅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3月11日,自治区人社厅召开2014年第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厅党组书记边巴扎西同志主持会议,厅系统县处级以上干部、农村社会保险处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和《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宣传提纲》等文件精神,会议就我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
边巴扎西书记指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实现党的十八大“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目标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社会保障领域重点改革任务重大部署的实际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是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大举措;是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在更高层面上实现城乡统筹、制度平等和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会上,厅农村社会保险处有关同志介绍了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的进展情况。与会同志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涉及的参保范围、基金筹集、参保人员利益、待遇领取条件、转移接续与制度衔接、资金管理及安全隐患、基层经办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信息化建设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充分讨论。
边巴扎西书记强调,下一步工作中,一要组织各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要充分认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实现制度“四个统一”;要全面掌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基金筹集、个人账户建立、养老保险待遇及领取条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主要政策。二要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监督和运营。三要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经办管理服务与信息化建设。四要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工作,深入基层开展宣传活动,全面准确地宣传解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