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6年第一批面向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21.10.2016  21:38
 

为扎实推进2016年就业援藏工作,帮助西藏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沪实现就业,经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定,现就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上海市5家机关事业单位提供5个岗位。其中公务员岗位1个,事业单位岗位4个。(岗位信息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西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2017届西藏籍高校毕业生也可参加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办法

1.参加公务员岗位招聘的西藏籍高校毕业生请随时关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hacs.gov.cn)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的相关公告,按规定参加相应专门职位的报名及考试等工作。

  2. 参加事业单位岗位招聘的西藏籍高校毕业生请下载《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报名表》(附件2)、《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基本信息表》(附件3),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后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每人限报1个岗位。

四、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24日-10月28日

附件:1. 上海市2016年就业援藏岗位信息汇总表

2. 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报名表

        3. 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基本信息表

                      西藏自治区就业援藏办公室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