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稳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我区稳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自2016年5月全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以来,自治区人社厅着眼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坚持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严格组织评审,着力推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政策落地。2016年推选首批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人,有效打破了基层教师职业发展“天花板”,激励了广大中小学教师扎根基层、敬业奉献的积极性。
高位推动凝聚工作合力。为保障中小学教师职称过度工作顺利实施,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召开2次专题会,对全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成立由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任组长和副组长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抽调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职能部门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具体组织实施改革的相关工作。由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牵头,制定出台《西藏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并多次召开全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部署会和协调会,解读政策,安排过渡工作,部署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各地市、各部门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确保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工作顺利进行。
精心实施提升工作水平。制定《西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人员过渡办法》,对人员过渡范围、过渡内容和过渡程序进行明确。过渡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县区级负责初级职称人员过渡,地市级负责中级职称人员过渡,高级职称人员由地市级初审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和人社厅审核备案。2016年,全区共有43330名中小学教师过渡到新职称体系,其中高级教师1929人。坚持以《西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试行)》为依据,更加注重能力、业绩水平评价,更多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倾斜,同时明确正高级教师破格申报条件,使教师水平考量更加全面、真实、客观、科学。评审工作结束后,及时组织评审委员会专家对评审工作进行评议并对评审细则进行讨论,征求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以便2017年对中小学、中职和高校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细则进行修订。
严格评审彰显公平公正。改变以往由固定专家进行评审的做法,以获得相应系列高级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业内享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为重点,组建涵盖地市中学正高级教师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库。在组织职称评审时,采取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审委员会执行评委和候补评委的办法。严把评审资料审核关,各初评、中评委员会进行评审推荐后,由各地市教育局对推荐资料进行交叉审核,并报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进行复审,复审无异议后向高评委开具委托评审函。在全区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环节中新增面试答辩环节,由参评教师通过PPT形式展示任现职以来在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等方面取得的成果,执行评委对参评教师进行现场提问,参评人员进行答辩。书面评审、业绩评议和面试答辩相结合的专家评价制度受到高评委专家的肯定和好评,参评教师反响良好。
严肃纪律确保顺利推进。对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严肃纪律、严明要求,严格按照改革方案规定的标准条件、评价办法、评聘程序进行评审,全面推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各界的监督,保障广大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由自治区纪委派驻教育厅、人社厅纪检组对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评审工作中没有发生违纪违规现象,确保了程序公正规范,过程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