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日:看西藏如何保护百姓餐桌安全

08.04.2015  10:36


在拉萨药王山市场里,新鲜的蔬菜被码放整齐。摄影:杨旭

   中国西藏网 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备受人们关注。4月7日是世界卫生日,今年的主题是“从农场到餐桌,食品安全人人有责”。

  近日,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以“合力打假,守护健康”为主题的12331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宣传活动。那么,长期以来,西藏又是如何保护百姓餐桌安全的呢?

  2013年,西藏就开通了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据西藏自治区食药局稽查局局长米玛次仁介绍,消费者在遇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时,可通过拨打12331、网络、信件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受理范围包括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等。投诉举报时要提供尽量多的有效信息和证据,如被投诉举报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购买凭证、违法违规事实描述等。投诉举报时要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沟通,反馈办理结果。

  2014年4月2日,西藏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西藏中心,提出从源头消灭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全程监控食品安全风险。

  2014年4月25日至5月底,拉萨市卫生局食安办开展全市范围内甜茶馆、藏面馆、藏餐馆卫生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2014年10月,西藏重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合5个部门职责,统一监管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明确无论是生产、流通还是消费环节,都将由食药部门负责。

  2014年11月,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自治区公安厅共同印发《联合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制度》,研究制订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长效机制。形成了依法查处食品药品案件工作合力,对食品药品案件取证、处罚等提供了保障。提出下一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严格落实工作机制,加大食品药品案件查处力度,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2014年12月9日,西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了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指出,当前西藏食品安全正面临问题多发期、职能调整期、机构磨合期“三期交织”时期,还存在食品市场秩序不规范、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输入性食品安全风险带来的隐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基层监管缺位问题比较突出,技术支撑力量不足,监管制度还不完善,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能力还不强等问题。据西藏自治区质监局透露,2014年共抽取食品样品498个,其中监督抽查335个,合格率为98%,风险监测163个,合格率100%。

  在今年春节及藏历新年期间,西藏加强对节日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酒类、饮料、调味品、水饺汤圆、火锅食品、速冻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和热销食品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提出对于问题企业和商品将立即采取责令停产停业、下架问题商品等行政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节日期间,一些商家经常借机进行食品展销和促销,因此,监管部门也要加强对食品展销、促销活动的执法检查,防止借机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仿冒、掺杂使假、有毒有害、‘五无’等问题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西藏自治区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对退市食品的监督检查是一个重要方面,防止过期食品回流生产环节或流入农牧区。

  2015年2月14日,在西藏全区食品药品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德吉副主席提出具体要求,指出,一是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发挥食安办综合协调和整体推动作用,健全形势会商、联合执法、事故处置等方面的协调联动机制。二是积极促进监管体制改革与发展,坚决破除体制坚冰,打通监管执法的“最后一公里”,尽快建立健全地、县两级监管机构。三是着力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转变思路、创新措施、依法行政,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

(责编:胡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