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狠抓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西藏自治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部署,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解决生态环境保护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高度重视,强化统筹部署。厅党组高度重视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深刻认识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把生态环境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的具体行动,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及时成立由厅党组书记为组长、厅长为副组长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实行“一把手”责任制,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西藏自治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以及生态环境部《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精神,把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纳入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重要内容,贯穿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全过程,定期研究定点扶贫、行业扶贫的重大政策、重大问题,以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坚决整治扶贫领域作风问题。
突出重点,深化专项治理。厅党组按照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的治理扶贫领域精准脱贫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以及腐败等问题等6个方面34项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治理。采取集中学、支部学、个人学等方式,将党中央和区党委脱贫攻坚以及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相关决策部署作为重要学习内容,不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有效凝聚了生态环境系统服从服务于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大局的共识,不断压实生态环境系统助力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认真研究制定《“十三五”环保扶贫工作计划》,分年度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生态环境系统扶贫工作有抓手、有措施、有落实。健全完善财务内控管理机制,涉生态扶贫项目、资金均管控到位,且有序推动实施。时刻坚持挺纪在前,认真学习扶贫领域违规违纪情况报,不断强化警示教育,2018年生态环境系统未出现任何扶贫领域违规违纪行为。
严格监督,确保整改实效。持把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契机,作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作为全面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根本保障,不断完善整改措施,加快整改进度,全力确保整改工作实效。期间,按照区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积极配合中央第三巡视组在我区开展的扶贫专项巡视工作,将专项治理工作与中央第三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区党委巡视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及开展政治纪律教育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等工作有机结合,有效形成了齐力整改、协同整改的良好工作局面,不断将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引向深入。把改进调查研究、压实扶贫责任、严格驻村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作为推进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2018年,厅主要领导同志带头开展扶贫类调查研究4次,深入驻村点检查定点扶贫工作2次,有效促进定点扶贫、行业扶贫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强化措施,狠抓行业扶贫工作落实。按照区党委、政府的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生态环境系统严格履行环保部门工作职责,狠抓行业扶贫、定点扶贫工作落实。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协调国家相关部委争取全区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增至36县,全面配合落实自治区生态脱贫岗位补助措施。积极落实生态惠民利民项目,加快实施涉深度贫困县生态功能保护建设项目,总投资1.3亿元实施日喀则、山南、阿里3个地市的4个深度贫困县(区)生态功能区保护工程。另外,扎实落实定点扶贫工作,累计选派7批次、174人次参与驻村定点扶贫工作,协调争取有关资金198万元、实施8个扶贫项目,兑现结对帮扶资金17.76万元,帮扶266户540余人。正确处理好生态保护与富民利民的关系,将脱贫攻坚与污染防治攻坚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全面加强生态工程建设,认真做好扶贫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力确保全区生态环境质量保持持续良好,为脱贫攻坚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