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厅关于2018年8月2日——2018年8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8.08.2018 15:32
本文来源: 环保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8月2日——2018年8月23日我厅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8月24日——2018年8月3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91-6849033 6849034
传真:0891-6849032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金珠中路26号
邮编:850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藏环审〔2018〕52号 | 2018-8-3 | |
2 | 藏环审〔2018〕53号 | 2018-8-10 | |
3 | 藏环审〔2018〕54号 | 2018-8-19 | |
4 | 藏环审〔2018〕55号 | 2018-8-20 |
本文来源: 环保厅
28.08.2018 15:32
环境保护厅关于2018年8月11日——2018年8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环保厅
环境保护厅关于2018年8月2日——2018年8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环保厅
生态环境厅召开2019年第3次党组会议
2019年3月1日,环保厅